索 引 号 11152700117272136 /2016-256070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文  号 鄂府办发〔2016〕100号
成文日期 2016-09-03 公文时效 有效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本级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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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同,各大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本级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9月3日

                         市本级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高预算管理的透明度,促进市本级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预决算公开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府发〔2015〕17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6〕2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市本级预决算公开包含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

(一)明确公开主体。预决算公开的主体为负责编制政府或部门预决算信息的部门和单位。市财政局负责市本级政府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公开,市本级各部门和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预决算的公开。

(二)明确公开范围。除涉密信息外,纳入市本级部门预算管理的所有部门、单位均应公开本部门、本单位的预决算及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决算等信息。市财政局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的情况以及举借债务的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市本级各部门、各单位也要对本部门、本单位预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对不能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等涉密信息的内容,须归口报市委办公厅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准。

(三)细化公开内容

1.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决算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在此基础上,政府预算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基本支出按经济性质分类公开到款,政府决算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基本支出逐步按经济性质分类公开到款,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按项目按地区公开。

2.细化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要按照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并按经济分类公开部门预决算。

3.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除涉密信息外,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决算都要详细公开。

4.及时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市本级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将本部门、本单位政府采购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四)规范公开时间

市财政局应当在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市本级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市本级各部门或单位应当在市财政局批复本部门、本单位预算、决算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决算随同部门预决算一并公开。

(五)统一公开形式。预决算信息公开应以互联网公开为主要形式,市本级各部门、各单位应在门户网站首页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没有门户网站的部门可以书面形式申请委托市人民政府或市财政局在其门户网站公开相关信息。

(六)及时反馈公开情况。市本级各部门、各单位在门户网站公开预决算的同时,要将公开信息的网址报送市人民政府和市财政局,市人民政府和市市财政局同时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市财政局网站公开相关网址,以方便公众查询。

二、公开格式及内容

市本级各部门、各单位应按照统一的格式和规范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预决算公开工作。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列出空表并附说明。

(一)市本级政府预算公开内容

1.市本级政府预算应当公开的文字说明。预算草案报告、转移支付情况说明、举借债务情况说明、本级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名词解释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2.市本级政府预算应当公开的表格。应当公开13张预算表,即: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表、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部门支出预算表、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部门支出基本支出预算表、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转移支付分项目表、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表、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部门支出预算表、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市本级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表、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二)市本级各部门、各单位预算公开内容

1.市本级各部门、各单位预算应当公开的文字说明。部门预算安排情况(包括部门主要职能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年度预算安排情况、数据增减变化情况)、本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名词解释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2.市本级各部门、各单位预算应当公开的表格。应当公开8张预算表,即: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部门支出预算总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市本级各部门、各单位应按规定格式,将上述表格全部向社会公开。同时应妥善处理部门预算中的涉密信息,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应在保持部门收支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区分处理,创造条件公开不涉密内容。

(三)市本级政府决算公开内容

1.市本级政府决算应当公开的文字说明。市年度财政决算报告、年度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关于举借债务情况说明、本级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包括:“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公务接待的批次及人数)、名词解释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2.市本级政府决算应当公开的表格。应当公开11张决算表,即: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对下转移支付表、市本级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分地区决算汇总表、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表、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下转移支付决算表、市本级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表、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表、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四)本级部门决算公开内容

1.市本级各部门、各单位决算应当公开的文字说明。本部门、本单位决算情况说明(包括部门主要职能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数据增减变化情况)、“三公”经费公开情况的说明(包括:财政拨款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比上年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公务接待的批次及人数等信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减变动情况及原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比上年增减变动情况及原因、名词解释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2.市本级部门决算应当公开的表格。应当公开8张决算表,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三、公开后的舆情回应

市本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本着把握社会关切、及时回应的原则,在部门预决算公开前做好对社会反映的评估和舆情引导,实事求是、准确、全面反映预决算信息。加大预决算公开宣传力度,预判公开后的社会反应,并制定应对预案;预决算公开后,要跟踪舆情,主动引导,及时解疑释惑,避免公众误解。涉及部门共性的事项,要与市财政局及时沟通,有效回应。

四、其它事项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市本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预算公开表样对已公开的2016年预算信息补充完善。以后每年度具体公开表格及内容依照当年部门预决算报表相应调整。《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本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14〕89号)同时废止。

附件:1.市本级政府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样(表1-13)

2.市本级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样(表1-8)

3.市本级政府决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样(表1-11)

4.市本级部门决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样(表1-8)
    附件1:市本级政府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样.xls
    附件2:市本级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样.xls
    附件3:市本级政府决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样.xls
    附件4:市本级部门市本级部门决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样.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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