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2700117272136 /2015-3529704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 文 号 | 鄂府发〔2015〕196号 |
成文日期 | 2015-11-17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市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全市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公共就业服务需求,经市人民政府2015年第15次常务会议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整合资源、科学规划、统一标准、规范服务”的原则,紧紧围绕我市统筹城乡就业和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全面提高就业服务能力和水平,确保广大城乡居民都能就近享受规范、便捷、高效、均等的公共就业服务,统筹推进全市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实现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平台载体网络化、服务功能标准化、服务手段信息化、工作队伍专业化、管理服务规范化、保障机制长效化,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增加服务供给,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建立健全服务设施完备、工作制度完善、经费保障有力、人员队伍稳定、服务对象满意的工作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组织机构。
1.健全服务机构。各旗区要按要求规范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已建成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提高服务当地群众的能力。要重点加强嘎查村(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建设,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方便办理、全面覆盖的原则,根据区域分布和服务人数等实际单独设立或共建平台。苏木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由所在旗区人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管理,同时接受市劳动就业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嘎查村(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由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直接管理和监督,嘎查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应给予积极支持。
2.统一机构名称。苏木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统称为“××苏木乡镇(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嘎查村(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统称为“××嘎查村(社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机构标识牌样式可用标牌,也可用挂牌,但同一旗区(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应统一。
3.统一建设标准。苏木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标准以满足工作需要、方便群众和经济实用为原则,综合考虑服务对象、地理交通、服务半径和服务内容等因素,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适当考虑未来发展需要合理确定。
(二)明确基本职责。
1.统一规章制度和服务流程。制订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责任制度、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服务承诺制度、跟踪走访制度和统一的服务流程优化管理办法,规范服务行为,实行“一站式”服务。服务制度和流程要上墙公示。
2.统一建立台账。建立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统一使用的劳动力资源管理台账,包括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就业人员、就近转移就业、自主创业、新成长劳动力、贫困户劳动力、被征地农牧民等台账。
3.统一工作内容。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的职责和主要工作内容。
(1)宣传和贯彻落实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
(2)开展人力资源调查统计,建立基础台账。
(3)负责受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申请和初审,承担登记失业人员日常管理等工作。
(4)围绕辖区劳动力就业需要,定期发布用工信息、培训信息和政策信息,积极开展职业指导和推荐就业工作。
(5)组织有就业和培训愿望的劳动力参加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
(6)受理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同时负责收集资料、贷前调查,协助贷款发放银行催收到期贷款。
(7)负责社会保险补贴的资料初审。
(8)负责对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和“零转移家庭”人员的调查登记和申办工作,积极开展 “零就业家庭”和“零转移家庭”等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工作。
(9)承担上级安排的其它就业服务工作。
(三)加强队伍建设。
1.配好工作人员。苏木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配置应根据辖区的服务对象数量,综合考虑辖区的就业人口、社会保险参保服务人数、辖区面积、用人单位数量、工作任务量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合理配置,所需编制在各苏木乡镇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核定编制人员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时,可聘用劳动保障协理员开展工作。嘎查村(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的工作人员按照1至2名配备,主要由嘎查村(社区)干部兼职解决,也可聘用劳动保障协理员开展工作。
2.优化人员结构。要制定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工作人员聘用标准,不断改进和完善聘用办法。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考试或考核等方式择优录用,并建立考核、淘汰机制。可采取公开招聘形式吸纳高校毕业生充实人员队伍;鼓励“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和西部志愿者等人员专职或兼职从事基层公共就业服务。
3.强化岗位培训。结合自治区“万人培训项目”,各旗区就业部门要定期开展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工作人员培训,帮助其学习掌握执行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政策和工作的新要求,培训内容包括劳动保障法规、就业政策和平台建设。
(四)统一信息化管理。
1.完善基本配置。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的基本配备包括计算机及配套设备(服务器、网络等)、办公设备、档案存放设备及其它设备。
2.加快推进信息化。统一使用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就业管理信息系统,网络覆盖到嘎查村,实行各级就业服务机构联网,实现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业务的协调处理、各类信息资源的互联共享。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机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指挥调度、亲自抓好落实。要明确责任和工作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因地制宜、统筹规划,抓紧制定工作推进方案和实施办法,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加强对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的分类指导;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的投入和支持力度,帮助解决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强化督查考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联合市人民政府督查室等部门定期督促检查各旗区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情况,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进展不理想的旗区,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建立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工作考核制度,将该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到市对各旗区人民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范围进行量化考核,确保我市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扎实有序推进。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