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深化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试点...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06272
  • 发文字号
  • 鄂党发〔2022〕35号
  • 成文日期
  • 2023-11-07
  • 发文机关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信息分类
  •     
  • 公开日期
概述      各旗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及各人民团体:   现将《鄂尔多斯市深化全国文明典... 有效性


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深化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试点城市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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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旗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及各人民团体:

  现将《鄂尔多斯市深化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试点城市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0日

 

 

  鄂尔多斯市深化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试点城市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培育践行社会主 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坚定文化自信自强,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努力建设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全国文明城市,深化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试点城市建设,奋力谱写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新篇章,根据鄂尔多斯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世界眼光和国际标准,增强文明交流互鉴力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城市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切实提高全市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将守正创新贯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始终,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 的使命任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共居、共事、共学、共乐,为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鄂尔多斯建设新局面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文化保障,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贡献鄂尔多斯文明力量。

  二、 工作目标

  实施以“文明”带“提名”共创行动,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全覆盖,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与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城乡面貌显著改善,文明程度示范领先,打造模范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现代化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力争在2023年底前推动试点城市建设工作取得重要成效。

  —— 建设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高质量发展、具有显著创建带动力的实力鄂尔多斯。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建设国家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城市,经济综合实力实现新跃升,综合竞争力、辐射带动力、区域代表性显著提升。持续推进示范引领,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市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建设西部全国文明城市群。

  —— 建设社会治理能力和城市治理水平高效能提升、具有显著示范引领力的活力鄂尔多斯。坚持人才创新驱动战略,以各领域创新催生发展新动能,激发和释放政务活力、改革活力、开放活力、人才活力、市场活力,精细化、网格化、智慧化、法治化的城市治理模式,宜居城市、智慧城市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推动建设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典范城市、全国营商环境优秀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

  —— 建设生态低碳环保和黄河流域保护高层次治理、具有显著能动创造力的绿色鄂尔多斯。加快建设“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先行区,推动全域生态系统 质量和稳定性全面提升,打造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样板,让鄂尔多斯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

  —— 建设群众生活质量和城市发展品质高水平改善、具有显 著区域辐射力的宜居鄂尔多斯。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城乡共 进、服务共享、环境共美,建设高品质公园城市,形成田园乡村与现代城镇各具特色、交相辉映的城乡发展新形态。主动服务国 家开放大局,积极融入“ 一带一路”建设,建成黄河文化和红色文化等标志鲜明、公共文化服务水平领先、富有人文风采和文化魅力的现代化名城。

  —— 建设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高标准示范、具有显著国际影响力的幸福鄂尔多斯。坚持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推动实现公共服务优质均衡,城乡居民生活安康,居民富裕度、生活 便利度、社会文明度、法治保障度、民族团结度、公共安全度持续提升,逐步建成迈向国际化高颜值、高品质、有温度、有热度的城市。

  三 、主要任务

  (一)开展强基铸魂行动,实施创新理论宣传普及工程,建设理想信念坚定的信仰之城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魂,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任务,全面统领文明典范城市试点城市建设,确保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健康发展。

  1. 抓好党员干部理论武装。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一体谋划部署、一体推动落 实。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至少开展1次专题学习,党校(行政学院)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课时占比不少于70%。基层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开展各具特色的学习活动。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持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定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永葆清正廉洁政治本色。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等,各旗区

  2. 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精心组织新闻宣传、社会宣传、文艺宣传和主题实践活动,激发干部群众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热情,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加强红色文化保护与传承,加大红色文化遗存修缮保护力度,打造红色感召力,丰富教育形式,增强教育实效。加强对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扩大基层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加快推进旗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与融媒体中心深度融合,形成线上线下互融互通、教育服务群众受益的工作格局,促进全市上下在思想上精神上紧紧团结在一起。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融媒体中心、市文明办、市文旅局、市民政局等,各旗区

  3. 宣传普及党的创新理论。精心组建理论宣讲“轻骑兵”队伍,常态化开展“宣讲六进”活动,擦亮“巴雅尔开讲啦”“老村长故事汇”等宣讲品牌。持续壮大主流新闻舆论,推出重大理论宣传阐释专题专栏,建设理论宣传网络平台和“学习强国”鄂尔多斯学习平台,用好电视、广播、动漫、短视频等传播载体,以分众化传播增强理论宣传吸引力、感染力。深入推进思政课程改革,全面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水平。深入挖掘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鄂尔多斯实践的生动素材,写活理论文章和通俗读物,推出文艺精品力作,从鄂尔多斯视角阐释好党的创新理论。完善全民终身学习推进机制,构建方式更加灵活、资源更加丰富、学习更加便捷的终身学习体系。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融媒体中心、市社科联、市文联、市教体局、市文旅局等,各旗区 

  (二)开展文明引领行动,实施精神文明示范带动工程,建设文明程度领先的首善之城适应精神文明建设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持续强化文明培 育、文明实践、文明建设,实施文明示范带动高质量发展工程,全面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4. 推进文明城市群建设。市本级加强常态培训指导,全力督促东胜区、康巴什区共同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确保综合测评成绩达90分以上。准格尔旗、杭锦旗、鄂托克前旗持续深化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建设,争取进入全国前30名,与县级文明提名城市“一对一”结队,定期交流、指导,促进共同提升。伊金霍洛旗、乌审旗、鄂托克旗全力做好全国县级文明提名城市测评迎检工作,综合测评成绩进入全区前5名;达拉特旗持续深化全区文明城市迎检测评工作,综合测评成绩达90分以上,进入全区前10名。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常态化、精准化开展满意率、知晓率、支持率调查,精准探析民意、精细落实民需、精致服务民生,确保市民对创建活动成效的满意率、知晓率达98%以上,创建活动的群众参与率≥99%。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各旗区

  5. 深化群众性文明创建。深入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文明社区(小区)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按照有关规定评选表彰先进典型,加强动态管理,实行退出机制。文明单位重点加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履行社会责任、增强创建内生动力,在包联共建老旧社区(小区)、认领交通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落实环境卫生“门前五包”责任制、与村镇结对共建文明乡风等活动中争当先锋。文明村镇重点加强移风易俗,破除铺张浪费、天价彩礼、大操大办、薄养厚葬、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文明家庭重点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活动,在重要传统节日和时间节点组织家庭文明建设活动。 文明校园加强“六个好”督促指导,重点推进党的创新理论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强学生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思想品德教育、健康教育、劳动教育、节能环保教育、安全教育、挫折教育,加强校园欺凌行为预防治理,加强校园周边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治理等,提升整体建设水平。文明社区(小区)重点开展文明委成员单位和文明单位结对共建驻地小区工作。各级各类文明先进典型要在深化道德模范评选、学雷锋志愿服务、我们的节日、诚信体系建设等道德 实践活动中率先示范、出新出彩,更加富有成效地向社会传递主流价值。到2023年底,实现全市65%以上的村镇、50%的机关单位、20%的学校跻身市级以上文明先进行列。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妇联、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农牧局、市乡村振兴局,各旗区

  6. 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走深走实。深化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由农村牧区向城市社区延伸,实现旗区、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全覆盖。选优配强文明实践工作力量,完善挂点联系、述职汇报、考核评价等制度,总结提炼各具特色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模 式,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打造新时代文明实践 鄂尔多斯样板和标杆。发挥志愿服务联合会作用,完善登记管 理、人才培养、激励褒奖、监督评估等配套制度。建立完善志愿服务组织孵化制度,给予项目开发、专业培训、业务合作等方面 扶持,增强持续发展动力。加强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总队及各专业志愿服务队建设,打造精准对接群众需求的志愿服务项目,广泛 开展敬老救孤、法律援助、健康指导等活动,为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注册志愿者提供必要保险,维护志愿者合法权益,培育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品牌。到2023年底,全市注册志愿者人数达到40万,在职党员干部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参与率≥80%,基层群众参与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的人数与常住人口的比例≥13%,市民对志愿服务活动认同和支持率≥95%,有时间记录的志愿者人数 占注册志愿者总人数比例≥60%,品牌志愿服务组织突破1000支、公共场所标准化志愿服务站点达500个以上。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团市委、市科协、市教体局、市民 政局、市司法局、市文旅局、市农牧局、市卫健委、市乡村振兴局等,各旗区

  7. 发挥榜样示范带动作用。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精神,深入挖掘先进人物,健全榜样发布机制,选树道德模范、时代楷模、身边好人等典型人物。建立先进典型动态资源库,加强教育管理,激励先进人物始终砥砺品格、永葆先进本色。创新宣传方式,推动学习实践,逐步构建覆盖机关、企业、街道、社区、村镇等各个领域的好人馆、好人街、好人公园。组织开展好道德模范基层宣讲和道德模范先进事迹专题展览展示活动,健全完善关心帮扶先进人物制度,培育、支持、创立一批道德模范和好人工作团队品牌,拓展道德实践载体,树立鲜明价值导向,将爱国爱党、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温暖大爱融入城市品格。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等,各旗区

  8. 深入开展道德实践活动。全面宣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鄂尔多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持续加强 公民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深入开展文明交通劝导行动,广泛传播自律、包容、文明、礼让的文明交通理念。持续强化文明旅游宣传引导,落实旅行社、景区景点的主体责任,抓好领队导游、出境人员等重点人群教育,规范旅游行前、行中、行后管理,引导人们遵德守礼、文明出游。贯彻绿 色发展理念,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实施绿色家庭、绿色 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出行等行动。开展文明礼仪线上线下教育引导,通过礼仪讲座、礼仪展示、礼仪大赛等形式,有效传播、 普及礼仪知识,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建立完善教育引导、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法治保障“四项”机制,细化宣传、倡导、劝 导、严管、保障、联动等六方面的具体任务措施,健全考核评价体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有机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执法局等,各旗区

  9. 加强公益宣传氛围营造。研究制定全市公益宣传规划、设计、审核、发布、检查、考评工作机制,推动公益广告宣传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开发建设市级公益广告信息管理平台,按规定办好征集评选活动,设计推出一批时代性、艺术性、感染力强的精品力作,打通平面媒体、广电平台、户外载体、移动客户端发布链条,做到一键分发、全域刊播、精准调度、动态管理。将公益宣传与城市景观建设相融合,精心设计一批外观精美、耐久性强的城市雕塑、小品、喷泉等景观,提升城市街景美学美感,更好地融入生活场景、彰显地方特色,使公益广告成为核心价值观宣传重要阵地、文明典范城市试点城市靓丽风景。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融媒体中心、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执法局、市铁路民航中心等,各旗区

  10. 强化网络文明建设。聚焦新时代网络文明建设十件大事,持续抓好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网络生态治理,积极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引导互联网企业和网民创作生产传播格调健康的网络作品,让网络空间主旋律更加昂扬、正能量更加充沛。深入推进“争做中国好网民工程”,培养文明自律网络行为,加强互联网企业从业人员网络素养教育培训,倡导文明办网、文明用网、文明上网。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网络宣传活动,鼓励网络“大V”、普通网民争当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开展形式多样的“互联网+公益”活动,使移动互联网成为提升工作实效和凝聚民心、激发活力的“最大增量”,打造推动城市文明建设创新发展的强大核心竞争力。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各旗区

  11. 推动精神文明高质量发展。实施“一机制、两中心、三 阵地、N 点位”的文明示范高质量发展工程。建立健全组织领导、督查问效、常态长效等“ 一套强有力的推进机制”;建设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综合指挥调度和新时代文明实践调度“两个中心”,通过升级完善“创城云”平台功能,实现与智慧城市等平台融会贯通、形成合力;发挥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打造“道德营、好人馆、模范广场”三个阵地;拓 展打造政务服务中心、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公园广场、文化场馆、交通场站等一批精品示范点、示范街、示范小区、示范场馆、示范项目等“N 个点位”,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全面提升,建设更具示范性、引领性、影响力的鄂尔多斯样板。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融媒体中心、市教体局、市交通局、市住建 局、市文旅局、市政务服务局、市执法局、市大数据中心等,各旗区

  (三)开展转型升级行动,实施多元产业能级提升工程,建设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力之城持续聚焦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的定位,综合发挥能源产业比较优势,以绿色低碳推进存量升级,以高端示范引领增量转型,以新能源产业推动可持续发展,加快构筑多能互补、多业并进、多点支撑、多元发展的产业发展新格局。全面推进羊绒等优势产业高品质发展,持续做大做强经济“蛋糕”,打造区域经济强劲增长极,持续协同发力当好“稳”的压舱石、“进”的排头兵,实现构筑“四个世界级产业”目标。

  12. 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新能源全产业链发展,发挥市域资源、土地、通道等优势,抢占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发展制高点,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推进大规模光伏基地和整旗分布式光伏建设。持续引进一批基地型、规模型绿色产业链项目,培育形成煤炭、煤化工、新能源、装备制造、新材料、数字经济、节能环保、羊绒纺织、生物医药等产业集群。壮大绿氢经济,打造全国氢能生产应用示范基地。推进大规模、高效率储能示范应用。提高煤炭等现有能源综合利用效能,推进煤化工产业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

  牵头单位:市能源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农牧局、市卫健委等,各旗区,各经济开发区

  13. 全力优化服务业升级。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高端化发展,强化新型信息技术、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加快完善煤炭化工物流基地、空港物流园区、智慧物流仓储等基础设施,建设国家物流枢纽布局承载市。引导金融资源有效配置,夯实普惠民生金融服务体系,高标准建设自治区绿色金融试点区。深化电子商务集聚发展,主动融入“一带一路”,申请 建设国家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推动生活性服务业精细化、高品质发展,加快推进成熟商圈上档升级,优化城市商业网点布局,完善农村牧区消费市场网络,构建功能齐全、服务规范、结构合理的商贸服务发展格局,打造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和引进一批健康服务业机构,大力发展日常护理、健康管理、健康咨询等康养服务业。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 交通局、市农牧局、市政府金融办、市乡村振兴局、市大数据中心,各旗区,各经济开发区

  14. 推动经济体系优化升级。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工程,第三产业就业人员占就业人员总数比例、现代服务业占服务业比重、中小微企业增长率高于同类别城市平均水平。推动数字化融入产业布局、引领产业变革,推进“机器换人”“设备换芯”“生产换线”,拓展5G应用场景,培育智慧工厂,形成数字经济与产业转型深度融合、高效共进局面。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数字技术全面融入社会交往和日常生活,构筑全民畅享的数字生活。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政务服务局、市通建办,各旗区

  15. 推动实现共同富裕。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提高低收 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推动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农牧局等,各旗区

  16. 扩大区域辐射力。对周边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有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力争地区生产总值在省域内的占比、全口径工业增加值、上市公司总市值、 “全国500强”在当地设置企业数、人口自然增长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城市营商环境指数高于同类别城市平均水平。公共交通工具内采用规范双语报站,海关进出口贸易总额、实际利用外资增长率、“世界500强”在我市设置企业数、机场国际客运航线通航城市数量、国际性展览(会议、活动)举办数量高于同类别城市平均水平。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民委、市交通局、市商 务局、市卫健委、市国资委、市铁路民航中心、鄂尔多斯机场集团、鄂尔多斯海关,各旗区,各经济开发区

  (四)开展改革创新行动,实施人才科技创新驱动工程,建设政治清廉高效的活力之城加强改革创新能力建设,激发人才科技创新活力,健全社会 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创新、创业、创投、创客“四创联动”,畅 通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形成,建立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区域协同创新体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

  17. 释放深化改革强劲动力。围绕“三新一高一共”组织改革攻坚,推出一批务实管用的改革举措,继续深化产权制度、生 态建设等方面改革,持续释放改革红利。实施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建立健全交易平台、拓展平台功能,促进要素高效畅通、有序流动、公平配置。落实民营企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支持民营资本参与产业投资和重大基础项目建设,保护民企物权、债权等财产权,激发民营企业经济活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打响“鄂尔多斯产品”品牌。

  牵头单位:市委政研室(改革办)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等,各旗区

  18. 激发人才科技创新活力。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持续提升教育质量,建设教育强市。深化“科技兴蒙”行动,实施人才和科技创新驱动三年行动,落实鄂尔多斯“科技新政30条”,推动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提质进位,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国家高新区平均水平,总产值实现翻番,进入国家高新区前100位。实施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双倍增”计划,探索建立“离岸孵化”“飞地育成”机制,积极争取国家能源实验室落地,推动鄂尔多斯实验室、北大鄂尔多斯能源研究院、中国矿大(北京)内蒙古研究院、鄂尔多斯碳中和研究院等重大载体建设,推动创新生态开放融合,构建全要素创新生态链。深入实施“人才鄂尔多斯”战略,全面落实“人才新政30条”,不断健全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让各类人才大显身手、攀登高峰、成就精彩。健全干部关心关爱、容错纠错、澄清保护机制,增强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全国一流干部队伍。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等,各旗区,各经济开发区

  19. 提升政务服务工作效能。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 管服”改革,压缩审批时限,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审批程序,打造“极简审批”鄂尔多斯模式。推动政务服务领域数字化建设,提升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做优做强“一站式办理”品牌,积极推动“无证明城市”建设,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建立健全重要举措、重大实事等公开发布宣传机制,打造为民服务品牌,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办好政务监督热线、政务面对面等栏目,持续提升12345全天候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法治化建设水平,常态化开设创城服务热线。规范完善市民文明巡访团、市民拍客团、创城“啄木鸟”等 群众监督队伍管理运行机制,拓展市民参与渠道,严格落实即时整改机制,确保群众意见建议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商务局等,各旗区

  20. 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落实《鄂尔多斯市对标先进建设最优营商环境行动方案(500条)》,对标先进、追赶超越,明确目标抓落实,细化措施求实效。紧盯数字城市建设,健全完善 基础信息资源库,持续推动数据资源共享共用。紧盯政务审批服务,压缩时间、压减环节、减少材料、提升效率,确保项目早落地、早投产。紧盯成本产出效益,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完善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平台,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 策,加强对水、电、气、暖等价格监管,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紧盯包容审慎,全面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科学高效的现代化监管体系。紧盯宜居宜业,落实《鄂尔多斯市关于支持产业集群发展若干政策》,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构建“亲”“清”政 商关系。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治理模式和服务方式变革,全力打造高效的政务环境、普惠的市场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温暖的社会环境,建设全国一流营商环境优秀城市。

  牵头单位:市经济合作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大数据中心、市税务局等,各旗区,各经济开发区

  (五)开展文化惠民行动,实施文化自信自强培育工程,建设文化繁荣厚重的魅力之城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创作推出文艺精品,传递向上 向善正能量,争创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和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着力营造文明和谐社会氛围。

  21. 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坚持以文兴城,完善文化产业规划和政策体系,深入挖掘城市地域、历史文化内涵,依托地域 特有文化资源和沙漠、黄河、草原等自然生态,进行艺术创意与内容开发,打造培育“鄂尔多斯文创”品牌,完善文化产业链。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园区,加速产业集聚效应,抢占文化创意产业高地,建设一批具有区域带动力和影响力的文创园区、街区、企业和品牌,推动文化、商贸、旅游、体育及康养融合发展、特色发展、共享发展,提升文化原创力、辐射力、影响力。文化产业规模及增速、规模以上文化企业数量、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国家级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数量逐年提高。在城市建筑、景观和社区建设中巧妙融入地域文化元素,建设一 批富有地方特色的标志性建筑和精品城镇、红色旅游基地等,塑 造鄂尔多斯“地域文脉”,以文旅“软实力”赋能城市发展“硬实力”,力争推动鄂尔多斯成为带动辐射周边、承接呼包鄂榆银的重要文化产业区域中心城市。

  牵头单位:市文旅局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文旅集团,各旗区

  22. 健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坚持以文育人,深入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构建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标准化、均等化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实施旗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以及乌兰牧骑演艺中心项目等公共文化设施提质升级,鼓励社会力量以市场化方式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继续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保障机制,健全基本服务项目。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科学规划和建设城市书报刊亭,建设小型化、分散化便民阅读场所。加大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力度,建立覆盖全市的公共文化信息服务网络,完善公共电子阅读资源,旗区图书馆100%能够提供更加丰富、便捷的公益性数字阅读服务,更好满足市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新需求。

  牵头单位:市文旅局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各旗区

  23. 加快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围 绕全域生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建设,完善“一区四带”发展布局、统筹“五区联动”,引导和支持响沙湾景区、成吉思汗陵旅游区建设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推动库布其七星湖生态旅游区、准格尔黄河大峡谷旅游区申报国家5A级旅游景区,支持康巴什区建设国家5A 级旅游景区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打造沿黄文化旅游、城市休闲度假、草原文化旅游、沙漠生 态度假、红色研学旅游、乡村文化旅游等“文旅十”融合产品体系,建设全国旅游休闲城市,争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牵头单位:市文旅局

  责任单位:市文旅集团,各旗区

  24. 加强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坚持以文润心,落实阿尔寨石窟、十二连城城址、城川城址安防工程等遗址修缮管理要求,科学合理加以保护利用,完成鄂尔多斯非物质文化遗产馆、民歌博物馆等非遗主题馆建设,统筹推进整体性、抢救性、预防性保 护。举办漫瀚调艺术节、古如歌大赛等品牌活动,探索非遗项目分类保护,加强对非遗重要载体和空间的保护、传承和展示。

  牵头单位:市文旅局

  责任单位:市文旅集团,各旗区

  25. 繁荣文化艺术创作。坚持以文化人,推动完善艺术创作生产机制,健全引导激励机制,培育人才、凝聚队伍。突出黄河 文化、时代主题,推出一批体现地域特色、彰显时代精神的舞台剧、歌曲、舞蹈、曲艺等文艺精品。深入开展乌兰牧骑“百团千场下基层”“弘扬乌兰牧骑精神、到人民中间去”基层综合志愿 服务活动,重点推出5 — 6 台精品舞台剧节目,打响鄂尔多斯舞蹈、鄂尔多斯音乐品牌,丰富和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牵头单位:市文旅局

  责任单位:市文联、市文旅集团,各旗区

  (六)开展平安健康行动,实施生命安全健康守护工程,建设社会和谐稳定的宜居之城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思想和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指示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以自治、法治、德治和科技运用等方式,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食安、健康鄂尔多斯”,为构建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贡献鄂尔多斯力量。

  26. 建设“平安鄂尔多斯”。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健全社区民主建设与管理 制度,建好用好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持续开展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全力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紧盯各类矛盾纠纷,高位统筹谋划、补齐工作短 板,全力打造“三无”旗区,不断提高维护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持线上与线下结合,准确掌握涉黑涉恶犯罪新动向,不断加强行业领域监管和专项整治,与反腐“拍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持续提高扫黑除恶法 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切实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长治久安。加强城市安全、应急救援 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全面提升重大自然灾害、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红线,年度“生命线”事故数量逐年下降,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鄂尔多斯始终是全国最安全的城市之一。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信访局等,各旗区

  27. 巩固“食安鄂尔多斯”成果。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着力抓基层、夯基础、重创新、强机制,扎实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食品药品安全放心鄂尔多斯建设。全面推行风险管控,以社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重点,压实各方责任,完善监管机制,加强监管能力和技术支撑能力建设,严把生产、流通、消费每一个关口,毫不松懈持续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持续提升群众满意度。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旗区

  28. 实施“健康鄂尔多斯”行动。全面增进群众健康福祉,全力补齐公共卫生短板,筑牢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防护网,为群众提供更优质更普惠的医疗卫生和健康服务,推动“治已病”向“治未病”转变。开展“向阳生长心力量”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重视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做好心理疏导和心理健康教育。深入推动爱国卫生运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加强健康教育促进、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引导群众增强健康理念,推动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逐年提升不低于1个百分点,持续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巩固提升工作。实施健身设施配套升级行动,扩大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办好鄂尔多斯马拉松等大型体育赛事。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社区小区建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且设施状况良好,形成“10分钟体育健身圈”。不断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提供更加优质的运动健身指导服务,让体育运动成为市民的生活习惯。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责任单位: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健康鄂尔多斯行动推进委员会成员单位,各旗区

  29. 全面提升交通承载能力。统筹市域交通、城市交通和公共交通建设发展,加快构建高快一体公路网,加密支路网,加强支路网络微循环改造,加快消除瓶颈路、打通断头路,形成多网融合的公共交通体系。强力推进交通加速成网,加快城市线路建设,优化街区路网结构和级配关系。深化普通公交改革,优化公交线路,加密中心城区公交站点布局。推进步行和自行车等慢行交通系统,引导市民选择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公共交通等出行方式占出行主导地位,交通拥堵问题持续改善。积极整合资源、深挖停车潜力,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持续推进规则约束、文化浸润、科技赋能等“路口文明”建设,强化非机动车及驾乘人员的规范管理、安全管理,改善市民出行环境,打造展示城市文明形象的重要窗口,确保市民对交通秩序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执法局,各旗区

  (七)开展低碳环保行动,实施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工程,建设生态文明友好的绿色之城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保护为重、治理为要、标本兼治,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鄂尔多斯绿色防线,建设国家生态治理典范,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打造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30. 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推进山体保护修复,加大河湖湿地保护力度,不断提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推广垃圾分类处置。加快发展适度超前建设与生活垃圾清运量相适应的焚烧处理设施,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推行绿色办公、网上办公,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改善空气质量,加大对排污单位环境监管和市域环境空气质量监管,健全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体系,推动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生态环境成为城市生活常态。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乡村振兴局,各旗区

  31. 推进全流域协同治理。加强黄河流域鄂尔多斯段生态建设与修复,强化“两廊三区多点”自然生态空间整体保护,突出“两大沙漠”“十大孔兑”治理重点,统筹推进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安全“四水共治”,一体推进治沙、拦沙、锁沙,推动入黄泥沙量逐年大幅减少,确保黄河长久安澜。推进水资源利用节约化、高效化、规范化,严控新上高耗水项目,推进全国节水型城市建设。扎实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深入推动黄河河道问题整治,促进河流生态系统持续健康。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各旗区

  32. 加强全地域保护修复。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构筑沿黄生态廊道,让绿色成为鄂尔多斯最鲜明底色。制定实施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划定并严守“三区三线”。突出增绿增质增效,科学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实施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等措施,提升森林草原质量,落实最严格的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推广库布其沙漠、毛乌素沙地治理模式,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提升治理水平。建立以生态环境要素为实施对象的分类补偿制度,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林草局,各旗区

  33. 加大全领域防污治污。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污染防治在重点区域、重要领域、关键指标上实现新突破,使蓝天白云、 清水绿岸、田园风光永驻鄂尔多斯。加强多污染物和重点区域联防联控联治。全面采用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开展声环境功能区监测。深入开展“四控”行动,充分利用高分卫星及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强化对农业面源污染动态监测,构建全域、全时、全程智能监管体系。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旗区

  (八)开展治理创新行动,实施市域社会治理提升工程,建设治理效能现代的善治之城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建引领治理创新,深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建成鄂尔多斯智能社会治理实验综合基地,打造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典范城市。

  34. 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坚持法治鄂尔多斯、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和执行,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措施,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形成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落实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增强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现代化鄂尔多斯。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执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市普法与依法治理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各旗区

  35. 加强市域社会现代化治理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 桥经验”,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探索建立“互联网+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推动服务下移、资源下沉,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五社联 动”,向基层放权赋能,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作用,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立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各旗区

  36. 健全完善诚信体系。加强诚信主题宣传教育,发挥诚信典型示范作用,普及信用知识,优化提升“信用中国(内蒙古鄂 尔多斯)”网站建设,引导企业和个人增强社会责任感,在全社会培育和弘扬诚实守信良好风尚。加快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机制,持续开展重点领域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快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完善信用管理机制,推行事前信用承诺制度,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制度,落实信用等级评价办法。开展信用“红黑名单”公示工作,强化行政监管、市场制约和社会性惩戒,探索建立失信行为有奖举报制度。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旗区

  37. 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深化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协同推动城市治理从数字化到智能化再到智慧化的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基础设施 智慧化建设,科学布局5G、大数据中心、物联网等新型信息基础设施,不断完善“雪亮工程”等城市立体感知网络,加快形成服务优质、生态完善、可靠安全的“网、云、端”格局。全面推动管理平台智慧化,加快建设提升城市“大脑”,构建文明典范城市试点城市智慧化指挥运行体系,整合各部门、各行业系统数据资源,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与文明建设深度融合,推进智慧应用与公共服务深度融合,提升城市服务的效能和智能,实现一屏观全城、一网管全城。持续聚焦智慧服务建设,推进医疗、教育、养老、就业、社保等领域智慧应用,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移动端办理“应上尽上”,打造全天候服务型“掌上政府”。强化关键信息

  基础设施防护,筑牢网络安全防线,确保个人信息和数据安全。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中心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政务服务局、市执法局等,各旗区

  38.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定不移推进“两个结合”,践行守望相助理念,把民族团结作为全市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引导各族群众在思想观念、精神情趣、生活方式上向现代化迈进。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学习和使用。全面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不断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共同建设伟大祖国,共同创造美好生活。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推进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知识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五个认同”。持续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建设成果,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促进宗教和睦和谐、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市委统战部

  责任单位:市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旗区

  (九)开展城市更新行动,实施城市容貌品质提升工程,建设群众高度认可的幸福之城

  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全面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水平,高品质推进城市生命线系统建设,推动海绵城 市、韧性城市建设,着力打造生态宜居公园城市,持续提升城市洁净度,逐步改善人居生活质量,打造全国一流城市形象,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39. 提升城市洁净水平。继续实施以城市道路为载体的城市一体化综合保洁。全面提升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等交通场站以及高速、国道、省道出入口的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实施周边环境、宣传载体、景观设施“净化、绿化、美化、亮化”改造,打造具有地方特色、一流品质的城市形象。推进“公厕革命”, 合理布局沿街及城乡公共厕所,统一规范设置指示标志,改善硬件水平和管理能力。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执法局,各旗区

  40. 改善人居环境质量。坚持满足市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新期待,突出整治环境脏乱差、基础设施薄弱的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农贸市场,持续巩固提升拆违拆临成果。持续开展城市基础设施更新工程,重点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常态化开展城市体检,建设城市智能体,在中心城区建设海绵城市。精准做好水、电、气、暖、通讯以及雨污分流、建筑节能、公共停车场、充电桩、公益快递柜等基础设施改造,增加文体设施、绿地公园、景观小品和休憩设施。注重文化特色塑造,传承历史文化基因,融合现代时尚元素,协调自然人文景观,打造一批配套完善、人和景美、居民满意的精品社区、街区,构建起以人居环境质量提升为根本的生产生活环境,力争更多改造项目跻身国家、自治区人居环境范例奖。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执法局、市通建办,各旗区

  41. 打造高品质公园城市。科学制定公园城市建设规划,突出疏密有致、舒展大气、舒适安逸,强化公园场景与城市空间有机融合,加快建设人城境业高度和谐统一的现代化公园城市,实现以形塑城、以绿荫城、以水润城、以管营城。推进形成以东康阿城市核心区为中心、各旗府所在地为重点、建制镇和特色小镇为依托的新型城镇化格局,促进城市整体形态、发展方式等全链条优化和适应性重塑。实施增绿添彩、增量提质工程,系统构筑 绿环、绿廊、绿道,推动城市绿道和公园绿地连点成线、连线成片,推进全域公园化、景观化,实现园中建城、城中有园、城园相融。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执法局,各旗区

  (十)开展友善温暖行动,实施共建共治共享示范工程,建设工作常态长效的共享之城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补齐城乡民生短板,办好民生实事,让市民群众共建精神家园、共树文明风尚、共享发展成果,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让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42. 提升城市“温度”。以建设“有温度的城市”为目标,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将帮扶照顾特殊群体、困难群体纳入民生保障范围和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中。

  45. 持续提升社区服务水平。以打造全覆盖的社区生活15分钟便民商圈、养老圈、教育圈、医疗服务圈等为目标,补短板、优存量、加增量,稳步推进公共资源优化配置,拓展公共服务功能,健全社区服务配套设施,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探索推进信息化社区服务综合体建设,积极打造“红色物业”。优化社区综合服务功能,拓展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的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志愿服务等功能,方便群众就近办事。促进社区生活性服务业提档升级,培育服务新业态、新模式,支持社区发展老年助餐场所、延时服务等生活类服务。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文明办、市教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政务服务局,各旗区

  四、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健全完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实施“ 一把手”负责制,一体推进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重要活动,把各项任务抓紧抓实,保证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努力形成党委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工作机制。巩固深化工作模式,严格执行市领导包联指导指挥机制,督导检查、媒体监督、问责问效“三位一 体”推进机制,文明先进动态管理机制等,健全“创城智慧云平台”和“即时反馈、及时处理”整改机制,不断丰富创建载体,推陈出新,推动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态势。合理吸收借鉴先进城市治理经验,深化制度改革创新,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提升创建水平。

  (三)实施示范带动。对标重点工作任务进行项目分解,各牵头单位要主动协调对接责任单位,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坚持重点突出、措施有力,坚持强化督导、压实责任,明确工作时限,制定具体举措,形成工作方案,确保每个环节、每项任务都有实实在在的抓手。

  (四)加大工作投入。各级各部门要培优建强工作力量,选派业务骨干,建立常态化工作专班,保证创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要统筹做好资金保障,列出经费项目,确保资金精准、精细使用。要积极运用市场化手段,开拓投融资渠道,用好社会力量,推动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五)激发参与活力。强化舆论引导,建立常态宣传机制,把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试点城市建设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目标要求体现到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宣传报道中,形成强大舆论导向。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鼓励支持行业协会、群众自治组织、社区服务组织等发挥各自优势,扩大创建覆盖面。建立完善群众参与创建工作的激励回馈机制,推动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创建格局。

  (六)严格奖惩制度。研究文明建设奖惩办法,着眼强化“有效落实”,用好干部正向激励机制,激发干部在创建工作中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对工作任务落实不力、屡推不动,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彻底,媒体典型曝光、群众反映强烈等问题,采取约谈、通报批评、告诫等惩戒措施,严重失职失分的,按有关规定建议取消文明类相关奖励,启动问责机制。

  (七)反对形式主义。真心为民服务、用心为民办事,勇于担当责任、敢于动真碰硬,坚决摒弃不注重实效、做表面文章的形式主义,坚决防止平时工作不扎实、检查验收搞突击的弄虚作假行为,坚决杜绝折腾群众、无效投入、损害群众利益的劳民伤财现象,坚决克服怕硬、怕难、怕负责的思想懈怠苗头,坚持干字当头、实字为先,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好各项工作。

  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