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06267
  • 发文字号
  • 鄂卫健发〔2022〕265 号
  • 成文日期
  • 2023-11-07
  • 发文机关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信息分类
  •     
  • 公开日期
概述    各旗区卫健委、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 有效性 有效


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      作者: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黑色 红色 灰色
  
  打印       
分享到:
       
  各旗区卫健委、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人员关心关爱的通知》( 内防指发 ﹝2022﹞ 33 号 ) 和市疫情 指挥部有关要求,现就做好全市卫生健康系统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关心关爱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一、解决实际生活困难。认真摸排、全面了解本旗区、本单位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家庭情况,尤其是目前还在支援地、方舱医院、定点医院以及各隔离酒店工作的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准确掌握他们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工作台账 ( 附 件),旗区将人员情况报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同时推送至相关人员所在社区,由派出单位和社区共同解决。市直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解决本单位相关人员实际困难,同时报市卫健委备案。

  二、兑现落实各项补助政策。认真落实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和防疫津贴等政策措施,确保覆盖全体一线医务人员,要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对承担疫情防治工作任务重、风险程度高的医疗卫生机构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标准为每人每天200元核增,不作为绩效工资总量基数,所需经费通过现行渠道安排,疫情结束后不再执行。

  三、强化优秀人才选拔使用。突出政治标准,对在疫情防控中敢于担当、主动作为、表现突出的干部及时提拔使用或优先晋升职级。对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人才,优先支持参评各级各类人才项目遴选。

  四、开通职称评聘和人员招聘绿色通道。对参加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一线医务人员,已取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予以直接聘任,不占用所在单位职数,只享受一次。对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临聘医务人员可优先招聘聘用。

  五、提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对承担疫情防治工作任务重、风险程度高的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的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指标基础上,优秀比例可适当提高,最高可提高到20%。

  六、全力保证一线人员身心健康。各旗区、各单位要优先配齐配好一线工作人员的防护物资和设备,落实落细生活保障。对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疫情结束后由单位组织一次全面健康体检。各单位要统筹保障一线医务人员必要休息,合理安排轮休、调休、补休,对长时间超负荷工作的人员安排强制休息,适当增加带薪休假时间,休假期间薪酬待遇不受影响。设立心理援助热线 96885,推送心理疏导或专业防控知识视频,关心一线工作人员的心理健康,有针对性地帮助减压释负。

  七、加大先进典型的表彰奖励和宣传力度。对在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优先推荐为本单位年度考核优秀个人并优先推荐为上级各类评选表彰人选。对疫情防控一线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进行深入总结,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

  各旗区、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立即落实,并将排查了解情况 ( 附件)及相关解决情况报告于11月30日之前报送至市卫健委人事科。

  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