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按照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2024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区“宪法宣传周”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2024年“宪法宣传周”普法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 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贯彻实施,为进 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三、重点宣传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和 宪法的地位作用;宪法,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宪法实施案例;新中国成立75 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等六部促进条例;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及诚信建设相关内容。
四、时间安排
全市“宪法宣传周”时间为12月1日至7日
各旗区各部门从实际出发,可在时间上适当延展。
五、工作安排
(一)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在12月3日联合举办“宪法的中国性及其生活意义”专题讲座及宪法宣誓活动,并开展全市普法成果展览。各旗区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安排相关活动。
(二)各有关部门依托各自管理的公共屏幕、公共交通设施等积极开展宪法宣传,组织播发系列优秀宣传产品。
(三)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新任职领导干部宪法宣誓活动。
(四)各旗区各部门积极组织观看中央依法治国办、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中央广播电视总台12月4日在CCTV1、CCTV12频道联合播出的“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2024年度法治人物”专题节目;积极学习宣传和转发中央依法治国办发布的市县法治建设案例以及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发布的行政法学习讲座视频、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系列短视频、中小企业常见法律问题解答指引。
(五)各旗区各部门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积极下载使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2024年“宪法宣传周”公益广告及宣传挂图,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在门户网站或官方微信、微博等宣传阵地,开设专栏,积极制作、播发有关宪法的专题页面、主题图文、H5、视频、漫画等内容;
(六)各旗区各部门充分发挥法治文化阵地作用,利用法治公园、法治长廊、法治广场等场所,结合宪法“七进”同步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各旗区党委宣传部组织各媒体单位进行宪法活动宣传报道。
(七)各旗区积极组织当地法治乌兰牧骑队伍编排演出宪法宣传节目。
六、工作要求
各旗区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宪法宣传教育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共同参与、整体 推进的宪法宣传教育格局。要加大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加 强以案普法,在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力 戒形式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不断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各旗区各单位将2024年“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活动的信息、影像资料等相关情况于12月9日前报送至鄂尔多斯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联系人:张蓉 李阳 0477-8588353
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宣传部 鄂尔多斯市司法局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