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进一步推进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06276
  • 发文字号
  • 鄂人社发〔2023〕282号
  • 成文日期
  • 2023-09-19
  • 发文机关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信息分类
  •     
  • 公开日期
  • 2023-09-26
概述   各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财政局、商务局、...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进一步推进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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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财政局、商务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团委、工商联:
  现将《鄂尔多斯市进一步推进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鄂尔多斯市           鄂尔多斯市          鄂尔多斯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教育体育局         科技局
  鄂尔多斯市             鄂尔多斯市          鄂尔多斯市
  工业和信息化局           民政局             财政局   
  鄂尔多斯市           鄂尔多斯市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商务局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鄂尔多斯市委员会   
  鄂尔多斯市工商联
  2023年9月19日
  
鄂尔多斯市进一步推进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的决策部署,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27号)、《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推进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工作方案》(内人社办发〔2023〕118号)要求,深入实施我市2023年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有关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有关工作要求,围绕促进全市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坚持政府搭台、市场主导、多元募集、量质并重,加大就业见习组织力度,落实完善就业见习政策,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增强岗位实践经验,提升就业竞争力,促进市场化社会化就业。
  二、目标任务
  聚焦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至24岁失业青年需求,2023年全市募集不少于1600个就业见习岗位,组织1400名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参加就业见习。落实国家级、自治区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要求,多渠道搭建见习供需对接平台,畅通岗位募集渠道,力争把有意愿的用人单位、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都组织到见习活动中。
  三、工作措施
  (一)锁定见习对象。各旗区人社部门要通过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信息库、求职登记小程序、失业登记人员信息库等信息化手段,准确掌握全市未就业毕业生和16至24岁失业青年等群体信息和就业意愿,及时提供见习岗位信息。要重点锁定困难毕业生,定期与低保、脱贫、残疾人家庭等数据库开展比对,及时掌握困难毕业生见习意愿等情况,作出专门标识,优先组织参加见习,跟踪开展有针对性见习服务。要建立见习对象信息台账,详细登记见习对象个人基本信息、学历技能水平、见习地域等信息,做实基础数据采集工作。
  (二)提升岗位质量。各旗区人社部门、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要按照多元募集、量质并重的原则,主动对接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和科研项目、基层街道社区,深度挖掘本地区特色产业、领域见习岗位信息。见习岗位要覆盖不同行业,重点开发一批科研类、技能类、管理和社会服务类见习岗位,更好满足青年所需、发挥青年所长。各地认定见习岗位数量达不到自治区有关规定的,可以提出申请经市级人社部门向自治区申报备案放宽要求。在此基础上,按照不少于百分之一的比例,精心选取一批示范性的高质量见习岗位,集中打包推出,增强见习吸引力。
  (三)强化见习对接。各旗区人社部门要认真梳理本地见习单位清单、岗位目录清单和服务机构联络清单,通过地方人社部门网站、官方媒体和抖音、快手、微信等新媒体和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充分利用和宣传国家、自治区有关网络招聘平台,发布和共享见习信息,目前国家和自治区的服务平台网址分别为:https://www.myjob500.com/rsbwjx/home、http://gx.nmrc.com.cn/#/jianxi/jianxi,见习信息将同步在中智招聘(http://zhaopin.ciic.com.cn)、中国公共招聘网(http://job.mohrss.gov.cn)、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http://job.mohrss.gov.cn/202008gx/index.jhtml)、就业在线(https://www.jobonline.cn)等公共招聘平台发布。此外,各旗区要积极开展线下对接活动,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就业见习专项对接活动,通过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等专项服务活动,多维度组织岗位推荐、专场招聘、双向选择洽谈等活动,并在各类招聘会中同步推出见习专区,将政策咨询、见习指导贯穿其中,更好助力见习供需双方对接。
  (四)确保规范运行。各旗区人社部门要加强对就业见习单位的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定期深入见习单位,督促做好协议签订、保险办理、补贴发放、专人带教、日常管理、权益维护等工作。要优化见习补贴申领流程,落实国家“1+1”见习补贴申领要求,不允许在见习结束后集中发放,在按月及时发放就业见习补贴基础上,对见习留用率高的单位在见习工作结束后集中一次性发放差额补贴。要加强部门间信息比对和监督检查,防止出现资金骗取、挪用、虚报、冒领等情况。
  (五)提供后续服务。鼓励就业见习单位留用见习人员,各旗区人社部门要指导就业见习单位及时与留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未被留用的,及时纳入高校毕业生就业实名制数据台账,做好后续帮扶,有就业意愿的,给予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岗位推荐等就业服务;有创业意愿的,给予政策咨询、创业培训等创业服务;有技能提升需求的,提供针对性职业培训项目,促进技能提升,尽快实现就业。
  (六)加强示范引领。各旗区人社部门要指导见习单位高度重视见习工作,不断创新和完善本单位见习管理制度,为见习人员提供更加良好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要以国家级、自治区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契机,为当地就业见习工作开展树立标杆,发挥先进典型的带动作用,推动见习工作提质增效。
  四、支持政策
  (一)给予见习补贴。对吸纳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为自治区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0%,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单位,补贴标准提高至70%。见习补贴主要用于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或用人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提高见习保障水平。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对于吸纳就业见习的事业单位,除中央拨付的见习补贴资金外,与自治区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由单位现有经费支出;单位现有经费确有不足的,可申请地方财政予以保障。。
  (二)给予税费支持。就业见习单位支出的见习补贴相关费用,不计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符合税收法律及其有关规定的支出,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给予激励保障。就业见习期限为3至12个月。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不视为就业,见习期满后可按规定参照应届毕业生享受有关政策。落实国家级、自治区级就业见习示范单位评选活动,优先推荐提供见习岗位数量多、见习岗位质量好、见习留用率高的就业见习单位。
  五、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旗区要高度重视就业见习工作,将其纳入本地区就业工作整体部署,纳入就业服务体系统筹推进。要按照市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进度,确保就业见习规模总体平稳、见习质量稳步提升。
  (二)强化部门协同。各旗区要强化部门间协同合作,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完成岗位募集和组织见习目标任务。人社部门要加强见习工作统筹协调,做好见习政策宣传、见习信息发布、见习专区搭建、见习管理服务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大就业补助资金支持力度,保障见习政策落实。教育部门要指导高校做好见习政策宣传,向有需求的高校毕业生推荐见习信息。科技、工信、民政、商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商联等部门要立足部门职能职责,发挥行业优势,动员鼓励各类用人单位设立见习岗位,积极提供有示范性的优质岗位。共青团要发挥组织优势,整合各类资源,动员青年参加见习,丰富青年见习实践活动。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旗区人社部门要运用微信微博、短视频、海报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募集计划、见习政策、申请渠道,扩大见习知晓度和影响力。要大力宣传一批优秀就业见习单位和青年就业见习典型,及时宣传就业见习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的良好形象,引领更多青年和用人单位主动参与就业见习。
  (四)强化示范创建。各旗区要积极组织开展就业见习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每个旗区至少培育选树1个管理运行规范、吸纳人员较多、见习成效明显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单位,推荐申请自治区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单位。
  (五)强化工作调度。就业见习工作是全市就业工作一项重点任务,市人社局将按月调度通报各旗区就业见习工作进展情况,旗区人社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就业见习工作的动态统计,专人负责每月汇总各方情况,填报《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情况汇总表》(见附件),首次于10月8日前报市人社局,以后逐月报送,并于年底前报送年度计划实施情况报告(主要内容为工作措施及进展情况、典型做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
  联系人:张海霞  0477-8582366
  附件: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