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
为进一步提升科技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推动科技创新发展,按照《关于印发2022年市本级预算安排的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绩效监督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的通知》(鄂人常发〔2023〕35号)要求,我局认真研究,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落实情况
(一)强化专项资金绩效监督检查,持续规范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推动科技项目绩效评价全覆盖,印发《2021年、2022年“科技兴蒙”项目及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评价方案》,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我市2021年、2022年立项的“科技兴蒙”项目及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提高了绩效评价的专业性和公正性。二是强化业务培训指导,举办2023年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培训班,针对各旗区(园区)科技资金管理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开展业务培训,围绕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及使用管理、项目经费支出绩效评价、验收材料准备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和现场答疑,提升了基层科技资金管理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的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水平。
(二)加强科技领域项目储备库建设,提高项目储备质量。
一是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科技项目立项管理,通过建设科技企业库、项目库、人才库、科技项目管理平台“三库一平台”,实现了科技计划项目线上申报,提高了项目评审效率。二是提前谋划实施科技计划项目,在预算下达前启动项目申报工作,我局于2022年12月印发了《关于发布2023年度鄂尔多斯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加快了科技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三是加强项目调研和分析,对专家会议建议立项的科技计划项目进行现场考察,充分了解项目的创新性、市场前景、技术风险等信息,提高了立项项目质量。
(三)深化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全力调动创新主体创新积极性。
一是深入推动我市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起草了《鄂尔多斯市关于改革完善市本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办法》,并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现已通过市科技局党组会审议,下一步将会同市财政局共同提交市政府出台该办法。二是完善科研项目经费拨付机制,协同市财政部门推动各旗区设立财政科研资金专户建设,各旗区(园区)全部建立科研资金专户,实现科技资金“直通车”,保障资金及时下达到资金承担单位。
二、取得成效
通过科技专项资金绩效监督和整改工作的实施,我局在科技专项资金绩效监督方面取得了成效。一是提高了科技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通过项目资金绩效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资金使用中的问题,避免浪费和不合理的支出;二是加强了项目管理,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实施的需求征集、发布指南、征集申报、专家评审、立项下达等程序更加规范。三是提高了科技成果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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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