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市公路建设市场监管,规范公路建设市场秩序,按照《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4年度公路工程 量安全和环境保护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要求,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于2024年11月14日至11月15日以“四不两直”方式对省道215线通史至海则畔(蒙陕界)段公路工程项目进行现场抽查,因项目计划于今年年底完工,本次检查主要针对工程进度及是否具备交工验收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省道215线通史至海则畔(蒙陕界)段公路项目全长 69.192公里,主线K0+000-K61+000段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K61+000-K69+192段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主线含一处收费站、一处治超检测站、一处养护工区、两个服务区等房建设施工程和机电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25.6亿元,由乌审旗北龙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PPP模式建设。
二、工程进度方面
(一)投资完成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底,开工累计完成投资24.4亿元,占总投资25.5亿元的95.6%。
(二)主要工程完成情况1.路基路面及桥涵工程
路基工程完成100%。路面上面层完成99.8%(剩余0.02% 约10000余平米,非主线段落)。中小桥、天桥完成100%; 通道、盖板涵完成100%。
2.交安工程
标线完成98.8%;标志标牌完成54.9%;波形护栏完成 74%;防眩板和隔离栅未安装。
3.绿化及排水防护
4.房建及机电工程
超限检测站、收费站、养护工区土建含装修全部完成, 服务区土建主体完成,正在内部装修;机电工程未开展,收费系统设备正在安装。超限设备未进场。
三、安全生产方面
1.项目公司乌审旗北龙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信用台账未及时更新;两家施工单位10月份之后纸质资料台账更 新不及时,安全生产管理考核资料未存档。2.施工单位未对劳务分包单位退场人员工资结算情况进行排查;部分已退场人员未签订退场确认书。3.全线交安设施波形护栏安装不平顺。4.路侧波形梁护栏外展立柱未设置基础混凝土。5.终点处K65+340-K66+240处防护工程存在多处水毁。6.全线多处平交道口隔离墩反光标志设置不齐全,部分隔离墩反光标志老化未起到安全警示作用。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现场安全管理。各施工单位加强边通车边施工路段现场交通管控,优化完善临时交安设施和交通引导标志标牌,保障施工人员及通行车辆安全。
(二)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各参建单位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公路建设领域根治欠薪集中整治暨冬季攻坚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排查年度农牧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于完工前完成自查。各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对劳务分包单位管理的相关制度,完善2024年度“七本台账”资料,切实把台账资料做精做细,并及时保存归档。
(三)工程质量与进度方面。目前项目主体工程尚不具备交工验收条件,为保证12月份项目顺利交工还需要继续加大力度推进交安工程和机电工程的施工进度。
同时各参建单位要牢固树立质量安全第一意识,正确处理好质量与安全、进度的关系,确保12月初主体工程完工;对今年确实完不成或因气候条件不适合施工的主体工程外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实事求是地调整目标计划,确保工程质量。
(四)做好交工验收前准备工作。乌审旗北龙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需督促各参建单位做好交工前各项资料的归档工作。同时,要加强公路沿线施工垃圾清理和线外整形工作。积极对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做好交工验收前质量核验工作和交工验收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项目按期通过交工验收。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1月22日
(联系人:高乾;联系电话:0477-8586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