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市公路建设市场监管,规范公路建设市场秩序,按照《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4年度公路工程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要求,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于2024年11月6日至 11月8日以“四不两直”方式对省道26线纳日松至长滩(龙口)高速公路项目进行现场抽查,抽查内容包括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 公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及招标投标等方面。抽查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S26 线纳日松至长滩(龙口)段高速公路主线全长54.685公里,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另设沙圪堵连接线9公里,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全线大中桥31座,互通式立交3处,分离式立交3处,匝道收费站3处,长滩服务区1处,五字湾养护工区1处,沙圪堵管理中心1处。项目概算总投资70.65亿元,由准格尔旗高等级公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 BOT模式建设。
监理单位:内蒙古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兴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
施工总承包单位: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 /中冶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内蒙古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交科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中咨华科交通建设技术有限公 司(联合体)
二、工程进度方面
(一)投资完成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底,完成年度投资6.65亿元,完成年度总投资的95%,累计完成投资12.08亿元,完成总投资的17%。
(二)主要工程完成情况
1、路基工程
(2)路基填方:填方段里程共10.8公里,已开工里程2.3公里,开工率21%。填方设计工程量1089万方,完成100万方,完成总工程量的9.2%。
2、桥梁工程
主线大中桥共31座,已开工29座,开工率93.5%;分 离立交3座、互通桥4座、通道桥4座、天桥(15座)小计 26座,已开工14座(分离立交2座、互通桥1座、通道桥 4座、天桥7座),开工率53.8%。
钻孔灌注桩完成2023根,完成总工程量的85%;承台完成240个,完成总工程量的69%;系梁完成337个,完成总工程量的51%;柱式墩柱完成9485米,完成总工程量的39%; 空心薄壁墩完成2011米,完成总工程量的29%;盖梁完成 258个,完成总工程量的32%。
3、房建工程
路段管理中心:办公楼二次结构完成90%;宿舍楼屋面 保护层完成,二次结构完成,准备室内抹灰;附属房屋独立基础钢筋绑扎完成;地埋一体泵站垫层浇筑完成。
三、人员履约方面
(一)总监办:内蒙古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人员应到60人,实际在场57人。总监理工程师、 试验检测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请假不在现场。
主要人员应到31人,实际在场28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路面结构工程师请假不在现场。
(三)施工单位:中冶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主要人员应到27人,实际在场24人。项目总工、试验室负责人、质监工程师请假不在现场。
(四)施工单位:内蒙古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人员应到24人,实际在场23人。计量工程师请假不在现场。
(五)施工单位:内蒙古交科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主要人员应到25人,实际在场22人。机械工程师、环保工程师、财务负责人请假不在现场。
四、工程质量方面
(一)工程实体抽查情况
1.全线桥涵工程混凝土回弹强度共计抽查150点,合格150点,合格率100%;钢筋保护层厚度共抽检2118点,合格2026点,合格率95.7%。
2.抽查发现中冶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段家圪甥大桥7号墩柱个别钢筋套筒连接外露超过2丝,8号薄壁墩节段搭接不平顺;小虎石沟大桥17-19号墩柱浇筑外观质量差;贾明沟大桥4号薄壁墩浇筑外观质量差,墩柱钢筋笼及套筒锈蚀严重,现场未采取保护措施;K13+635大桥1-1、1-2、 2-1、2-4、6-3墩柱钢筋保护层厚度合格率较低。
3.抽查发现内蒙古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小昌汉大桥0、1、2、3、7号墩柱浇筑外观质量差,8号墩柱钢筋保护层厚度合格率较低。
4.抽查发现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纳林川特大桥15号、25号墩柱浇筑振捣施工工艺控制差,22、23号 墩柱混凝土保温养生不到位;K29+940大桥露天加工钢筋且钢筋原材及成品随意摆放。
5.抽查发现内蒙古交科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阳洼沟大桥、特拉沟大桥未安装的墩柱钢筋笼箍筋间距不符合要求;特拉沟大桥11号墩柱钢筋笼及套筒锈蚀严重;K50+040-K50+140水泥改善黄土试验段平整度较差,存在明显车辙 。
针对部分墩柱浇筑外观质量差问题,要求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对10月中旬以来浇筑的桥梁结构混凝土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确保工程质量。
(二)内业资料及工地试验室
1. 内蒙古公路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样品室到期样品未及时处理;标养室温湿度控制不到位。
2.陕西兴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钢筋原材料、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报告未及时归档;水泥室、化学室无温湿度记录。
3. 中冶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土工室多功能电动击实仪使用记录未填写;小虎石沟大桥0号台盖梁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点数与结论点数不符。
4. 内蒙古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水泥室恒温恒湿养护箱内无温湿度计;标养室温湿度控制不到位。
6. 内蒙古交科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样品室到期样品未及 时处理;K45+374特拉沟大桥0- 1钻孔灌注桩检验申请批复单监理工程师确认不及时。
五、安全生产方面
内业资料:
(一)内蒙古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1.9月份安全生产例会会议主持人为总监理工程师,但实际未参会;2.部分施工单位提交的冬施方案缺乏可操作性,监理单位对各施工分部提交的冬施方案审核不严;3.9、10月安全监理日志隐患记录不及时。
(二)中冶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1.10月份安全生产例会主要负责人未参加;2.未按照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要求,由考核领导小组对全员进行责任考核;3.安全隐患排查台账未及时更新。
(三)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
1.未按照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开展考核;2.未按计划开展2024年下半年应急演练;3.未针对木工工种特点开展三级教育。
(四)内蒙古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9月份未全员进行安全生产责任考核;2.安全隐患排查台账未及时更新。
(五)内蒙古交科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现场安全管理:
1. 中冶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刘家梁大桥0号台、乌龙素大桥10-14号基坑、贾明沟大桥3号墩临边防护不到位,贾明沟大桥5号基坑边坡放坡不到位;段家圪愣大桥未设立风险告知牌,临时用电管理不到位,部分配电箱无责任人且未上锁,塔吊安全告示牌无操作员等信息;小虎石沟大桥弃土场渣土车卸土作业无指挥人员在场,配电箱未上锁且无电工巡视记录。
2. 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K29+940大桥部分基坑边 坡坡度较陡,存在边坡滑塌风险;K29+940大桥、周家沟大桥临时用电管理不到位,配电箱无责任人,临时用电线路混搭乱接。
3. 内蒙古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小昌汉大桥3号墩柱无梯笼验收牌。
4.内蒙古交科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石兰会大桥施工便道临边防护不到位,发电机围挡不到位;阳洼沟大桥钢筋加工棚个别工人未戴安全帽;特拉沟大桥现场配电箱未上锁,电工巡视记录未填写;K54+168涵洞边坡放坡不到位,配电箱未上锁,无电工巡视记录,临时用电线路混搭乱接。
六、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方面
1.各施工单位对劳务分包单位管理制度不健全,对劳务分包单位管理不到位。
3.部分施工单位未按照《鄂尔多斯市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牧民工资支付规范化管理指导手册(第二版)》中的范本制订退场确认书,现有的农牧民工退场确认书版式、内容不统一,部分农牧民退场确认书中无班组长、劳务分包单位及施工单位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七、公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全线桥梁施工现场普遍存在现场管理混乱,原材、模具摆放混乱,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随意丢弃,现场混凝土弃渣、洗罐水随意倾倒等问题。
八、下一步工作要求及建议
(一)工程质量与进度方面。临近冬休,各参建单位要牢固树立质量安全第一意识,正确处理好质量与安全、进度 的关系,对今年确实完不成或因气候条件不适合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实事求是地调整目标计划;对确需进行冬期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冬施方案并经总监办审批同意后实施。各参建单位要进一步加大质量管理力度,严格执行批准的冬期施工组织设计,规范抽检程序;要加强对未完工分部分项工程的冬休期保护;要建立冬期施工工程台账,在2025年复工前对低温及冬期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安全进行全面排查,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方可复工复产。
(二)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各参建单位要做好冬休期间 值班安排和应急值守工作,加强“两区三厂”安全工作力量配备和安全管理,停工后要定期巡查施工现场;要做好留守人员防毒、防火、防触电等安全管理和基本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要加强施工便道的维护与管理,停工前及时封堵临时便道,确保周边群众出行安全。
(三)农牧民工退场管理。各参建单位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公路建设领域根治欠薪集中整治暨冬季攻坚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排查年度农牧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于2024年12月底前完成自查。各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对劳务分包单位管理的相关制度,完善2024年度“七本台账”资料,切实把台账资料做精做细,并及时保存归档。
(四)整改要求。各参建单位应高度重视,针对以上提出的项目人员履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并逐项整改。整改完成后, 由建设单位审核汇总并在7日内将整改情况报市交通运输局。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1月12日
(联系人:张邵宇;联系电话:0477-8586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