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市公路建设市场监管,规范公路建设市场秩序,按照《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4年度公路工程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于2024年11月5日采取 “四不两直”方式对清大公路立交改造项目进行现场抽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准格尔旗清大公路立交改造项目路线全长3.51公里, 按照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60千米每小时,主要包含改造清大公路1.06公里,新建匝道2.453公里及新建1座大桥,路基宽度为20米,路面宽度为18.5米;互通A匝 道路基宽度20.5米,路面宽度为19米,其他匝道路基宽度9米,路面宽度为7.5米,全线涵洞7道,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 -I 级,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批准预算1.69亿元,由准格尔旗交通运输局负责建设。该项目于2023年6月办理施工许可后开工建设,各前期建设手续均已办理完 成。
二、工程进度方面
(一)投资完成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5日,累计完成投资8150万元,完成总投资的48%。
(二)主要工程完成情况
路基工程完成93%,排水工程完成57%,边坡防护工程完成48%,支挡工程完成88%,桥涵工程完成97%。
目前正在进行主线桥、F匝道桥防撞墙及台背回填施工。 桥梁主体工程基本完成,仅剩桥头搭板与伸缩缝等未施工。
(一)总监办:内蒙古华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人员应到6人,实际在场5人,总监请假不在现场。
(二)施工单位:四川志德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人员应到10人,实际在场5人,总工、安全总监、 结构工程师、试验员2人请假不在现场。
四、工程质量方面
(一)工程实体抽查情况:
1.抽查发现F匝道桥左侧防撞墙、主线桥右幅右侧防撞墙钢筋锈蚀且不顺直、钢筋与模板间距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监理单位未对模板和钢筋进行验收,现场已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返工处理。要求监理单位要切实加强桥梁工程施工质 量管理严格执行报检程序,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及规范施工,确保防撞墙质量。
2.抽查发现主线填方路基顶面路基土饱水且翻浆严重。 要求施工单位根据天气情况及施工计划,及时清除路基顶面不合格的填土并进行翻晒,保证路基填筑质量。
3.抽查发现施工单位使用塑料薄膜对已浇筑完成的桥梁防撞墙进行养生,保温养生不到位,且已浇筑完成的防撞墙混凝土外观质量差。近期气温较低,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桥梁混凝土的保温养生,确保混凝土质量。
(二)内业资料及工地试验室
抽查施工单位发现:1.工地试验室混凝土强度检查报告未及时归档。2.集料室、土工室、试验室均未建立仪器使用台账。3.工地试验室无人员管理制度。4.无外检仪器出入库 记录。5.土工室、力学室、现场室检测环境较差。6.母体检测机构未对工地试验室运行进行检查。7.工地试验室备案的浸水天平、砂当量测定仪、水准仪、经纬仪、钻心机等未在 试验室内。8. 回弹仪、钢筋保护层厚度仪检校过期。9. 留样室自5月后未正常留样,已过留样期的样品未及时清理。
五、安全生产方面
内业方面:1.未对桥梁施工作业人员全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2.未按照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定期开展考核工作,且考核奖惩办法不明确。3.安全隐患排查台账与现场实际不符,未有效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现场安全管理方面:1.主线桥桥头桥尾无临边防护,施工人员存在高处坠落隐患。2.主线桥与F匝道桥作业通道使用简易木板搭接,安全防护不到位。3.F匝道桥配电箱未上锁,无检查巡视记录。4.桥梁作业现场乙炔瓶与氧气瓶安全距离不足。5.运营便道与施工现场出入口无人管理,存在安全风险。6.主线填方路基与B匝道处临边防护不到位。
六、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方面
抽查施工单位发现:1.项目基础资料、资金来往资料、 劳动用工资料、工资支付资料、工资专户资料、工资保证金和维权信息告示牌资料及其他资料等台账整理混乱。2.劳务 分包单位内蒙古广禹建设劳务有限责任公司考勤表、工作量表、工资支付表签字代签现象严重。3.个别已退场农牧民工退场时工资未结清。4.施工单位与劳务分包单位陕西烽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支付协议中,四川志德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未签字盖章。5.维权信息告示牌未公示工资支付信息。
七、工程生态环境保护方面
检查发现桥梁施工现场及B、C 匝道内垃圾较多。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清理,加强环境保护意识。
八、下一步工作要求及建议
(一)工程质量与进度方面。临近冬休,各参建单位要牢固树立质量安全第一意识,正确处理好质量与安全、进度的关系,对今年确实完不成或因气候条件不适合施工的工程,应实事求是地调整目标计划;对确需进行冬期施工的工程,应编制冬施方案并经总监办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要进 一步加大质量管理力度,严格执行批准的冬期施工组织设计,规范抽检程序;要加强对未完工分部分项工程的冬休期保护;要建立冬期施工工程台账,在2025年复工前对低温及冬期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安全进行全面排查,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的方可复工。
(二)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各参建单位要做好冬期停工 期间值班安排和应急值守工作,加强“两区三厂”安全工作 力量配备和安全管理,停工后要定期巡查施工现场,随时完善损坏设施设备;做好留守人员防毒、防火、防触电等安全方面管理工作,并做好基本生活物资保障。
(三)工地试验室方面。施工单位要继续加强工地试验室运行管理及内业资料整理,按照工地试验室备案参数要求 配齐仪器设备和试验人员,并及时对仪器进行检校。母体试验室要加强对工地试验室运行情况的检查,确保工地试验室 规范运行。15日内不能完成整改的,我局将取消对四川志德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地试验室备案,并将有关情况抄送母体检测机构的管理部门。
(四)运营便道管理方面。施工单位要加强运营便道管 理和维护,保障冬期过往车辆行车安全。基于目前运营便道路面破损严重、通行效率低,建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督促 施工单位于冬休前整修主线填方路基边坡,拓宽维护现有运营便道,清理便道淤泥垃圾,擦洗完善道路两侧爆闪、标牌等安全警示标志标识,确保使其起到有效作用,为过往车辆 提供安全、便捷、干净的通行环境。同时要督促施工单位做 好运营便道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下的除雪除冰保通 保畅工作。
(五)农牧民工退场管理。各参建单位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公路建设领域 根治欠薪集中整治暨冬季攻坚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排查年度农牧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于2024年12月底前完成自查。各施工单位要完善对劳务分包单位管理制度,要完善2024年农牧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七本台账”,切实把台账做细、做精并及时归档。
(六)整改要求。各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针对以上提出的项目人员履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等方面问题全面排查、逐项整改。由建设单位审核汇总后,自文件下发之日起7日内将整改情况报市交通运输局。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1月12日
(联系人:张瑞;联系电话:0477-8586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