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本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00977
  • 发文字号
  • 鄂财农指〔2024〕237号
  • 成文日期
  • 2024-06-12
  • 发文机关
  • 市财政局
  • 信息分类
  •     
  • 公开日期
概述 相关旗区财政局:   根据年初预算和《鄂尔多斯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申请2024年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 有效性 有效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本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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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旗区财政局:
  根据年初预算和《鄂尔多斯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申请2024年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的报告》文件,现下达2024年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00万元,分配明细详见附件。收入请列入2024年政府预算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0599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中。
  各旗区要认真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市本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是中央直达衔接资金的地方配套,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市财政局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对资金实行动态监控,各地要及时录入、分解预算指标,做好资金支出关联操作,客观准确反映资金支出进度。
  各旗区收文后,要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并按照《鄂尔多斯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农规发〔2022〕6号)有关规定管好用好衔接资金,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4年市本级衔接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表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