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各相关科室,各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现将《全市城管执法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职能职责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鄂尔多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3年1月9日
《全市城管执法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方案》(安委明电 〔2022〕 5号)、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安委会关于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火灾防控相关文件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市城管执法领域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现制定方案如下 :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安阳“11 •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政府决策部署,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深刻汲取近期各类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范化解城管执法领域重大安全风险,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落实落细,切实加强全市城管执法领域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和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排查整治范围和重点
大排查大整治范围包括全市城管执法领域的所有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管内容。各旗区城管执法局和高新、空港园区执法大队要重点围绕户外广告、门头牌匾和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等方面立即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是针对冬季大风天气条件下,结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加强部署,强化广告牌匾、围挡等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应急处置工作,通过多种方式方法提醒广大市民在大风天气条件下做好防范工作,避免在广告、牌匾、围挡下逗留。及时清理整治乱停乱放、乱堆乱放、电动车在非指定区域停放充电、流动商贩占道经营和机动车违章停放等可能引起堵塞消防通道的违法行为。及时办理、反馈住建部门移送的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案件,严厉打击住建领域安全违法行为,形成威慑。
三、工作安排
采取企业、商户自查自纠、旗区城管执法局巡查排查、市局抽查督查的方式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一)自查自纠。各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和高新、空港园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要督促指导企业、商户立即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实施闭环管理,确保整改到位。
(二)全面巡查排查。各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和高新、空港园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要在企业、商户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督促企业、商户立查立改、按期整改,并跟踪抓好落实。
(三)督查抽查。市局各相关科室要组成联合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本行政区域内重点地区、重点部位进行抽查和“回头看”,对抽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紧盯不放、一抓到底。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各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理念,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严格做好今冬明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域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特别是大风、暴雪、极寒等极端天气下的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二)落实工作要求。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针对重点场所、区域、地点,加强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力度,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确保真发现问题、发现真问题。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抓住不放、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落实安全防范保障措施,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时跟踪、指导、督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推进不得力、执法不严格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纪依规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三)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各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以及冬季大风天气条件下的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和信息上报。
(四)强化信息报送。国务院、自治区和市安委会将据疫情形势,派出工作组对各地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重点抽查检查。各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和高新、空港园区执法大队要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总结报告,于2023年2月8日之前报送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