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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十三五品牌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15 11:11:00      作者:      来源: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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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府办发〔2017〕116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鄂尔多斯市十三五品牌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815  

    

    

  鄂尔多斯市十三五品牌发展规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质量强区的决定》(内政发〔201592号)精神,深入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加强鄂尔多斯品牌建设,提升产品供给质量,增强产品核心竞争力,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升级,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品牌发展规划》(内政办发〔201619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转变要求为统领,以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质量强区的决定》(内政发〔201592号)为指导,积极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夯实质量基础,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全力打造自主品牌,以品牌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提升产业和产品竞争力,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二、基本原则 

  (一)企业主体,市场主导,政府推动 

  强化企业在品牌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以服务经济、促进发展为目标,注重发挥政府服务作用,进一步加强对质量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监督管理,形成企业自律、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促进有力的工作机制,推进品牌建设。 

  (二)自主创新,突出重点,精准发力 

    瞄准我市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精准发力,加大品牌培育力度,引导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扩大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增强品牌竞争力的根本途径,加大科技投入,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 

  (三)积极动员,广泛宣传,形成合力 

  加大对知名品牌的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和推动品牌建设,形成社会参与、促进有力的品牌建设氛围。 

  三、发展目标 

  夯实质量发展支撑保障、加大品牌建设投入力度、完善地方品牌培育机制,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培育壮大战略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围绕我市支柱产业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国际国内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团和产业集群,培育形成一批科技含量高、质量水平高、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知名品牌。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品牌发展规划》区域目标,2020年,全市品牌建设机制进一步完善,主要产业、重点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高,质量管理和品牌创建工作达到区内领先水平,内蒙古名牌产品达到100个,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获奖企业达到10个,新增驰名商标30个、著名商标150个,培育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15个,创建知名品牌示范区3个,启动并打造鄂尔多斯知名品牌50个,使我市名牌产品、三名商标、知名品牌总量达到或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努力创建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四、重点任务 

  (一)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品牌 

  以清洁能源、现代煤化工主导产业为重点,以发展煤制油、煤制气、煤制烯烃等产业为重点,培育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带动作用大、在国内外具有影响的大企业集团和知名品牌,争取依托美誉度较高的鄂尔多斯煤标志品牌带动相关煤化工产品高端化、品牌化,使产业聚集区向品牌聚集区发展。(责任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配合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煤炭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培育壮大战略新兴产业品牌 

  重点打造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节能环保、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集群,培育新的支柱产业。以新材料、低碳经济和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核心技术产业为重点,培育形成一批质量水平高、国际影响力大的品牌企业和名牌产品。加快发展高效、低成本、节能环保型硅材料,积极开发多晶硅(单晶硅)切片及光电品牌产业聚集区(京东方、莱福仕等)。推进高新技术产业新型产品研发和应用,发展壮大云计产业,推动先导性、高科技产业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配合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煤炭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大数据产业发展和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鄂尔多斯装备制造基地管理委员会) 

  (三)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品牌 

  加强培育纺织服装、沙棘、甘草、螺旋藻、食醋、酱油、杏仁露、小苏打、酒类等龙头企业品牌。大力推广良种繁育、饲养管理、剪毛抓绒等环节技术标准,配合自治区质量技术局加快推进我市毛绒公正检验拍卖,提高我市毛绒产业标准话语权,以标准引领毛绒产业发展,通过标准提升,努力将鄂尔多斯毛绒品牌打造成为内蒙古乃至全国的品牌引领标杆。(责任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配合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农牧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四)大力发展现代农牧业品牌 

  大力发展绿色农畜产品加工业,依托资源优势和龙头企业,打造品牌集群,提升农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大力振兴畜牧产业,做大肉类和优质粮油加工产业,积极培育果蔬、饲草料及沙生、林下产品加工产业。加快绿色农畜产品标准体系和品牌建设,支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打造知名品牌。实施畜牧业提质增效工程,提高基础母畜种群数量和个体产量,支持发展高端畜产品,做强阿尔巴斯羊肉、塔拉沟山羊肉、风水梁獭兔、有机蔬菜、巴图湾鲤鱼、鄂尔多斯黄河鲤鱼等地域优势品牌。(责任单位:市农牧业局,配合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粮食局、市林业局) 

  (五)着力打造现代服务业品牌 

  强化服务业标准化意识和品牌意识,在信息、金融、商务服务、会展及服务外包、农业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培育形成一批服务质量优、国际知名度高的大型企业和知名品牌。全面提升直接满足生活需求的生活性服务业名牌,在旅游业、商贸服务业、社区服务业等生活性服务业领域,打造一批现代服务业聚集区,培育形成一批特色鲜明的服务业品牌,特别是要结合推进全域旅游,打造鄂尔多斯旅游品牌。(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鄂尔多斯银监分局) 

  (六)推进质量强市示范市和品牌示范区建设 

  积极开展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活动,在煤化工、草原文化旅游、机械装备制造等领域培育创建质量水平先进、品牌辐射作用强的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责任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配合单位: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鄂尔多斯装备制造基地管理委员会、东胜经济科教(轻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政府推动作用 

  成立鄂尔多斯市品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品牌发展规划的编制实施以及全市品牌建设工作的综合指导协调和日常管理。发挥政府在实施品牌战略中的组织、推动和监督作用,加强对品牌建设的统筹规划和推动力度,各旗区、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将品牌战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计划落实、组织落实、措施落实。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承担起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当地品牌发展推进工作的职责。相关单位每年要制定分段目标及工作计划,并于次年5月之前将完成情况报送鄂尔多斯市品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示范引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 

  引导企业进一步强化品牌竞争意识和自主品牌创新意识,深入实施品牌战略。要围绕我市优势产业和新兴行业,优先支持品牌管理与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较好、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增强核心竞争力,同时充分发挥示范作用,辐射带动更多的企业和行业,加快提高我市重点产业领域科技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在人才、资金、组织、制度等各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帮助企业建立内部知识产权组织机构和激励机制,把品牌争创工作与企业发展统筹起来加以推进。 

  (三)加强品牌宣传,优化品牌成长环境 

  积极搭建品牌推广平台,大力推介品牌,指导、扶持、培育企业打造名牌产品、争创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塑造企业品牌形象,提高企业品牌知名度。通过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等方式,加大品牌建设的宣传力度,弘扬品牌文化,形成人人重视品牌、创造品牌和享受品牌的社会氛围。有重点、多角度地制定品牌宣传计划,全面加强品牌宣传力度,积极引导企业增强品牌意识及创新意识、竞争意识,营造企业的品牌文化氛围,使培育自主品牌、争创知名品牌成为企业全体员工的共识和自觉行动。 

  (四)加强激励举措,激发品牌创建热情 

  加大品牌发展财政资金投入力度,鼓励和支持企业争创品牌。对新获得三名商标的企业,按照我市对新获得驰名著名知名商标奖励与注册商标补贴的有关政策给予补贴奖励。对品牌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企业,优先推荐参加自治区和国家各类优秀企业评选,其经营者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省、市级劳动模范和区、市优秀企业家评选。通过政府激励引导,树立典范,推广经验,发挥知名品牌的导向和示范作用。支持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建立品牌竞争新优势,树立民族品牌形象,争创国际知名品牌。 

  (五)加强执法监管,加大品牌保护力度 

  深化市场经济秩序整治规范工作,发改、经信、质监、工商、农牧、商务、食药、文化、旅游、公安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加大对知名品牌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假冒行为和侵犯商标、专利、版权、商业秘密及仿冒知名商品包装、装潢等违法行为。完善自主品牌维权与争端解决机制,形成企业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三位一体、相互结合的名牌保护体系。 

  (六)加强技术服务,夯实品牌发展基础 

  充分发挥标准在品牌建设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引导名牌产品生产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内先进标准,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支持企业参与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制定,承担相关领域国际标准化工作,有效利用国内外标准化资源,把握产业发展制高点。建立和完善技术服务体系,推动企业加快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加强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夯实品牌发展技术基础,断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含量高、适应市场需要的新产品,大力培育商贸、物流、旅游、文化产业等服务业自主品牌,引导企业登记与商标注册同步进行。建立名牌产品顾客满意度测量体系,开展用户及消费者满意度调查,及时掌握通报名牌产品的满意度、知名度、美誉度情况,指导企业完善改进措施,不断提高名牌产品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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