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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尔多斯市金融办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档来源:鄂尔多斯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3-20 15:4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内政办发〔2011〕28号)和《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府办发〔2017〕88号)文件规定,现将我办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各项工作

      我办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和综合科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科,负责我办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我办严格遵守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内政办发〔2011〕28号)和《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府办发〔2017〕88号)等文件规定,确保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健全完善了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根据我办实际工作进度安排,做到程序规范,配合默契,运转有序。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我办于2016年已编制了《鄂尔多斯市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根据单位实际变动情况,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及相关内容进行更新,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予以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我办不断创新公开载体,通过鄂尔多斯市政府门户网站和“鄂尔多斯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政务”红页、微信公众账号等多种渠道将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群众延伸,为公众就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并按要求对单位基本信息进行及时核对更新,加强我办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日常管理,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全年正常运行。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要求,我办已在鄂尔多斯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了财政预算和监督检查信息、财政决算、“三公”经费,行政事业收费、公共资源交易、应急管理等暂无相关信息公开。2017年1月至今,通过鄂尔多斯在线发布信息161条,同比增加40%,通过微信公众账号发布信息189条,编制《金融专报》27期。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我办2017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没有虚假、不完整的信息。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办主要通过鄂尔多斯在线发布信息,没有需要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我办按要求及时主动地将公开的政府信息提供给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我办暂无自己网站,“鄂尔多斯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政务”网络红页于2014年10月份开通运行,我办将根据单位实际变动情况,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及相关内容进行更新。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2017年,我办未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2017年,我办未收到要求不予公开信息的申请。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根据我办办公场所实际情况,明确综合科为对外接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受理科室,按要求配备了电脑、扫描仪和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为了有效提升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水平,我办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知识进行培训和学习。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办所公开的政府信息均为免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我办无任何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办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我办目前暂无自己网站,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在以后工作中,我办尽快建立政务公开网站,认真做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的相关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一是面向社会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的知晓率,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二是完善工作机制,主动提高政务公开的意识,鼓励本办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和学习,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办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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