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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疫情防控提醒提示

    文档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24 09:45

    各旗区金融办(金融服务中心),驻市各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
      2021年10月12日以来,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已波及国内北京、宁夏、内蒙古、甘肃等多个省市,疫情防控形势紧迫。按照全市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特提醒提示如下:
      一、服从全市疫情防控大局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紧迫,各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各级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上来,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首要任务,服从和服务于疫情防控大局,主动加强与所在地区防疫指挥部的联防联控和协调沟通,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
      二、做好网点营业及防疫管理工作
      各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营业网点要根据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在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有序营业,主动落实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码)查验、限流错峰、佩戴口罩、通风消毒、卫生清洁等防控措施。要严格控制同一时间段办理业务人员数量,避免人员集聚,并督促客户排队等候时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同时,根据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凡从疫情发生地(地市级以上)的非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我市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营业场所。各有关单位一旦发现以上人员,立即做好现场管控,及时上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
      三、加强单位内部排查管控
      各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要严格监督本单位员工及家属与相关风险地区场所有交集和密切接触人员,按照市防疫要求实施隔离,督促员工及家属及时参加核酸检测,独立分餐,不聚集用餐,并减少非必要的会议、培训等集体活动。
      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服务工作
      各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要建立绿色通道,及时解决客户到期还款无法办理手续情况,防止影响客户征信导致负面舆情;要引导客户通过手机银行等线上途径,实现大额转账、信用卡还款、贷款申请、生活缴费等基础金融服务;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各类突发事件。
      五、督促做好疫情防控管理工作
      各旗区金融办(金融服务中心)要主动加强与所在地区防疫指挥部的联防联控和协调沟通,积极督促属地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附件:市及各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值班电话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1年10月23日

     
    市及各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值班电话

      鄂尔多斯市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8589905、8322809
      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477—8588120
      鄂尔多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7—3896569
      东胜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3149116、8336667
      康巴什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8594007
      达拉特旗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2266133
      准格尔旗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4893095
      伊金霍洛旗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8691824
      乌审旗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7582077
      杭锦旗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6621071
      鄂托克旗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6212684
      鄂托克前旗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762121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