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首页-新闻中心-通知公告

    关于“失联”“空壳”财富管理类公司的公告

    文档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10-20 15:40

      关于“失联”“空壳”财富管理类公司的公告
      为进一步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按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1号)要求,我局组织相关部门对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财富管理”等字样的公司进行排查,现公告拟列入“失联”“空壳”财富管理类公司名单,相关事项如下:
      一、筛查标准。本公告所指的财富管理类公司是指公司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包含“财富管理”“财富投资管理”“理财”“金融投资咨询”等字样或内容的公司。“失联”公司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无法取得联系;在公司登记注册地址无法找到;虽可联系到工作人员,但不能联系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空壳”公司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未按照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未按照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期限公示有关公司信息的;近6个月无正当理由自行停业(无实际经营活动、无营业收入);近6个月无纳税记录或“零申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免税的除外);近6个月无社保缴纳记录。
      二、异议变更。本公告期间(公告期为2021年10月18日-2021年11月1日),本公告所公示的公司如有异议,可以向公司注册地盟市金融办提出书面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盟市金融办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不予受理的,将不予受理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诉人;予以受理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将核实结果书面告知申诉人。通过核实发现列入名单存在错误的,应当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正。
      特此公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