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严格贯彻国家强制性质量标准及各项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规范质量行为,控制工程实体质量,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加强建设工程质量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2年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内建质〔2022〕35号)、《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通知》(鄂住建发〔2022〕20号)等文件要求,我决定定于2022年5月10日开展全市2022年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勘察设计及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督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情况。
对《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检测行业监管工作的通知》(鄂住建发〔2021〕54号)等文件贯彻落实情况;对涉及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行为的规范情况;信息化监管系统的使用情况;建设、施工、监理相关单位的履职情况;各专项任务的推进落实情况等。
(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对《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建质〔2022〕27号)及《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我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鄂住建发〔2021〕97号)等文件贯彻落实情况;对预拌混凝土的生产及使用质量管控情况;原材料及试验管理情况等。
(三)勘察设计及施工图审查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号)等文件贯彻落实情况,勘察设计及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管情况。
二、督查时间和人员安排
督查时间:2022年5月10日至6月20日。
检查人员:市质量安全监管科、住房公积金中心检测鉴定科、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中心相关人员及外聘技术专家。
联系人:赵兴 电话:15247370167
三、工作要求
本次督查采取实地检查、查验资料、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请各旗区住建局依照《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通知》(鄂住建发〔2022〕20号)就上述督查内容提前准备好每项检查的排查情况汇总表及汇报材料,汇报材料包括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整改处罚情况、下一步打算及工作建议等。督查工作要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和市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轻车简行,廉洁自律。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