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工程项目开复工和质量安全...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00465
  • 发文字号
  • 鄂住建字[2022]8号
  • 成文日期
  • 2022-03-02
  • 发文机关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信息分类
  •     
  • 公开日期
概述   各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当前气温回暖,正值我市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复工复产... 有效性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工程项目开复工和质量安全重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作者: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黑色 红色 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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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当前气温回暖,正值我市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复工复产时期,加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全面贯彻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2022年工程项目开复工和质量安全工作,确保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平稳可控,工程品质有效提升,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做好开复工前筹备工作,坚持监管和服务并重
  建设单位要有效落实项目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组织各方责任主体对开复工现场质量安情况进行自查,着力规范和解决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要保证措施到位、人员到位、制度到位,严格执行项目经理带班制度,持续加强对新进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管理力度,重点检查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临建消防防火安全、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等开复工安全条件,确保设备设施和施工环境处于安全状态。
  要充分吸取高处坠落事故教训,各开复工项目务必先行做好临边洞口等安全防护措施之后再进行现场整理和卫生清扫等工作,严格做好高处作业安全防范工作。
  各旗区住建局要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做好指导、检查、服务建筑工地开复工工作。工程项目符合“五个必须”后,方可向属地住建局提出开复工申请:一是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必须到位;二是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到位;三是人员培训交底必须到位;四是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必须到位;五是开复工报审程序必须到位。
  各级住建部门要全面掌握本地区项目开复工基本情况,认真查验项目开复工条件,合格一个,开复工一个,并做好指导服务工作,支持项目安全开复工。
  二、全面落实施工项目疫情防控常态化管控
  各施工项目要严格落实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工作要求,从严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从细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建设单位承担疫情防控首要责任,牵头负责项目疫情防控工作,落实项目专职防控人员,负责日常疫情防控工作,重点检查督促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第三方进场检测(监测)机构等单位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施工单位具体负责项目疫情防控工作,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设置疫情防控管理专岗,负责项目疫情日常防控工作。监理单位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协助建设单位督促施工企业落实项目疫情防控措施,并负责项目监理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
  各责任主体单位要做好对拟返岗进场人员的排查管理和返岗人员的健康管理,全面更新建立“一人一档”台账,登记造册后方可通知返岗,实行封闭式管理,现场设置人员隔离区域,设置专人负责对进入人员进行测温、登记、核对人员“健康码”等情况,加强对司乘人员行程轨迹和健康码等的检查工作,加大防疫物资储备和作业人员身体状态监测,开复工前对工作区域、食堂和人员集中居住区进行彻底、全面的卫生消毒。施工现场人员居住严格按照工作单位、专业分工、作业区域等实施分片划区管理,各类人员做到不聚集、不扎堆、不聚餐。
  三、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格落实“一情况、四清单”信息报送机制,全面排查施工现场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对照目标任务清单逐项梳理任务完成情况,确保专项行动在2022年圆满收官。
  突出首要责任,强化对建设单位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的监督检查。建设单位负施工安全首要责任,要健全项目施工安全体系、执行建设程序,监督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落实安全责任,落实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责任,确保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要求,强化施工过程管理,完善风险管控体制机制,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加强工程项目安全监管,将深基坑、高大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悬挑式卸料平台、建筑起重机械、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临边防护、洞口防护、高处作业等生产安全事故易发、高发部位作为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和市、旗区住建部门安全监督检查的重点。
  严格责任追究,加大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力度。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单位实施提级处理、联合惩戒,采取约谈企业法人、暂停注册人员执业资格、差别化监管责任单位及其项目、警示安全管理风险企业等措施,全力压减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逐步完善工程质保体系,全面提升工程品质
  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充分利用自治区工程质量监督与检测监管信息系统,严格执行“两书一牌一档案”,做到授权真实、资格符合、档案齐全、责任主体与项目负责人信息永久公示。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突出对各责任主体单位的质量行为重点检查,资料与实体进度必须同步,上一道工序未完不允许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严格落实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强化示范引领,督促企业加快编制企业手册。推进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加大对监理、勘察、设计企业的监管力度,强化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严格落实住宅分户验收制度,严禁在建筑装修施工中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推进工程质量保修制度的落实,试点工程质量保险制度,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专业经营”的原则,优先在保障性住房、10万平米以上的商品住宅小区中开展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工作。
  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力争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管理机制和质量控制体系进一步提升,在建项目对预拌混凝土生产、进场、检测、验收、使用等环节的严格管理形成常态化,各级住建部门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的监管形成制度化。
  开展预拌砂浆质量专项检查,有效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指导意见》,各旗区住建局要按照工作目标,2022年旗区所在地城关镇及工业园区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要将禁止现场搅拌砂浆作为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对未按规定使用预拌砂浆、施工现场扬尘不达标的依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同时要加强预拌砂浆产品质量和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规范预拌砂浆市场,做好相关统计。
  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规范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不实报告等违法行为,提升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能力,强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促进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自律和诚信体系建设,推动工程质量检测市场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五、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全覆盖,加强工伤预防主体责任监督
  明确建设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投保责任,按照政策引导、政府监管、市场运作的方式,充分发挥安责险的事故预防和赔偿保障作用,建立责任保险与安全生产工作结合的良性互动机制。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将工程投保安责险纳入安全生产监管重要内容,督促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保安责险,用好《安全生产法》赋予的执法手段和措施,适时开展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有效遏制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提升安全治理能力。
  房建市政工程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商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建筑行业是2022年全市工伤预防工作重点领域,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履行安全生产、工伤预防主体责任,各级住建部门要督促建设单位、施工企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并开展预防宣传培训和安全教育。
  六、推进科技创新,发展智慧工地建设
  加快推进BIM技术在新型建筑全生命周期一体化集成应用,完善与新型建筑工业化相适应的精益化施工组织方式,抓好鄂尔多斯智慧工地试点,各旗区今年需推动辖区内至少一个施工项目开展智慧工地建设。
  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模式,全市在建项目要有效落实建筑工地监控百分百全面覆盖,以信息化手段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推动智慧工地创建与建筑企业市场信用联动挂钩,促进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