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2021年空气污染(雾霾)...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03972
  • 发文字号
  • 鄂卫健发[2021]181号
  • 成文日期
  • 2021-09-09
  • 发文机关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信息分类
  •     
  • 公开日期
概述   东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中心医院:   为进一步做好空气污染(雾霾)... 有效性


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2021年空气污染(雾霾)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与防护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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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中心医院:

  为进一步做好空气污染(雾霾)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与防护工作,现将《鄂尔多斯市2021年空气污染(雾霾)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与防护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9月9日 

 

 

  

  鄂尔多斯市2021年空气污染(雾霾) 

  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与防护工作方案 

    

  一、监测目的 

  为做好我市空气污染(雾霾)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项目工作,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环境卫生监测工作相关方案和人体生物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卫办疾控202192号)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和要求,对鄂尔多斯市监测点开展长期、连续的空气污染(雾霾)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与研究,了解空气污染(雾霾)特征污染物及有毒有害成分对人群健康产生的影响及变化趋势,为政府采取有效干预措施、指导公众健康防护提供科学依据。 

  二、监测范围 

  监测点设置:综合楼(鄂尔多斯市环保局单位旧址,原三委楼)、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东胜部、东胜区人民医院、公园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胜区疾控中心(雾霾特征污染物PM2.5监测和成分分析)。 

  三、监测内容及要求 

  (一)环境空气质量、气象资料收集 

  收集全市2021年所有国控、省控、市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每日的监测资料,包括:SO2、NO2、PM10、CO、O3-1h、O3-8h、PM2.5。收集2021年全年城市每日的温度、平均相对湿度、气压的最大、最小及平均值等气象指标资料,以及日降水量、风速等资料。 

  (二)死因监测资料及人口统计资料的收集 

  收集全市2021年城市死因个案数据及人口统计资料。死因监测包括性别、年龄、死亡时间、根本死亡原因及根本死因ICD编码、地址和地址编码等信息。人口资料分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资料两种,并分年龄段进行统计。 

  (三)医院门诊资料收集  

  收集监测点医院(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东胜部、东胜区人民医院、公园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全年医院门诊总量,内科和儿科逐日门诊总量及呼吸系统、循环系统、皮肤和皮下组织以及眼和附器疾病分病种日门诊量;收集2021年医院电子化住院病例首页个案信息。 

      (四)急救中心接诊资料收集 

  收集全市2021年所有120急救中心个案接诊资料,包括接诊时患者主要症状及初步诊断等信息。 

  (五)雾霾特征污染物(PM2.5)监测和成分分析 

  每月10-16日和雾霾天气(空气质量指数AQI>200)时连续在各监测点进行空气PM2.5采样,每天采样时间不少于20小时。监测PM2.5质量浓度,分析PM2.5中金属和类金属元素、多环芳烃、水溶性离子等的含量。 

  (六)健康风险评估与健康防护 

  1.健康风险评估。要充分利用监测数据,积极开展空气污染人群健康风险评估。利用PM2.5成分分析数据,分析年度超标情况及构成比变化趋势,评估有毒有害成分的致癌和非致癌风险;连续开展3年及以上,利用环境空气质量和死因监测数据评估空气污染暴露人群超额死亡风险。 

  2.健康防护。针对本市空气污染相关的主要健康问题,从健康防护提示、健康知识宣教和健康防护指导等方面,推进辖区内的健康防护工作。在监测点所在的城区范围内所有小学及部分社区(要求覆盖社区人群不少于2万人),开展重污染天气或其他天气的健康防护工作。 

  (1)重污染天气健康防护。结合当地空气质量预报以及人群健康防护建议,在重污染天气(雾霾或沙尘)时,通过媒体、展板或宣传册等,及时发布健康防护提示信息,进行健康防护知识宣教,指导公众正确使用口罩、空气净化器等健康防护产品,及时采取科学有效的健康防护措施。 

  (2)其他天气健康防护。结合当地气象预报和花粉、霉菌等高发季节,探索性开展高温热浪、低温寒潮、花粉、霉菌等的健康防护提示和健康防护知识宣教等防护工作。 

  四、预期结果 

  (一)空气污染特征 

  1.城市层面。分析环境空气污染物(SO2、NO2、PM10、CO、O3、PM2.5)的区域差异以及月度、季度和年度变化趋势。 

  2.监测点层面。分析PM2.5成分差异及变化趋势。 

  (二)空气污染的健康影响 

  分析环境空气污染(SO2、NO2、PM10、CO、O3、PM2.5暴露)对监测人群总死亡以及分病种超额死亡的影响;对监测人群急救就诊量的影响;对医院门诊和住院总量和分病种门诊量的影响。 

  (三)空气污染的健康风险及健康防护 

  1.健康风险。分析PM2.5成分的致癌和非致癌健康风险及空气污染暴露人群的超额死亡风险,提出当地健康风险较高的PM2.5成分及人群健康防护建议。 

  2.健康防护。公众空气污染健康防护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五、组织机构及实施 

  鄂尔多斯市2021年空气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项目需做好以下五项工作,经协调研究由市疾控中心与东胜区疾控中心共同协作完成:1、环境空气质量、气象资料收集;2、死因监测资料及人口统计资料的收集;3、医院门诊资料收集;4、急救中心接诊资料收集。5、雾霾特征污染物(PM2.5)监测和成分分析。 

  1.领导小组 

  组  长:苏雅拉图   

  副组长:郭浩楠、任桂娥    

  负责空气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落实及综合协调等事宜。 

  2.目负责人:赵秋月、肖朏、史俊梅、石瑞军  

  负责项目工作方案的制定、实施、总结、督导。  

  3.项目组工作成员 

  (1)环境空气质量、气象及人口统计资料收集组:肖朏、薛英伟 

  收集2021年全市所有国控、省控、市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每日的监测资料。 

  收集2021年全市死因个案数据及人口统计资料。 

  收集2021年全市所有120急救中心个案接诊资料,包括接诊时患者主要症状及初步诊断等信息。 

  (2)医院门诊资料、死因监测收集组:石瑞军丁志强、张雪梅、张海军、张浩东  

  收集监测点医院(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东胜部、东胜区人民医院、公园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全年医院门诊总量,内科、儿科和急诊逐日门诊总量及呼吸系统、循环系统、皮肤和皮下组织以及眼和附器疾病分病种日门诊量。  

  协助收集2021年全市死因个案数据及人口统计资料。 

  协助收集2021年全市所有120急救中心个案接诊资料,包括接诊时患者主要症状及初步诊断等信息。 

  3雾霾特征污染物(PM2.5)监测组:薛英伟、肖朏、石瑞军、丁志强、张雪梅、张海军、张浩东 

  负责全年每月10-16日和雾霾天气(空气质量指数AQI>200)时连续在各监测点进行空气PM2.5采样,监测PM2.5质量浓度。 

  4雾霾特征污染物(PM2.5成分分析组:李小龙、王凤、王丽霞、徐晓伟、高磊、刘春玲 

  负责分析PM2.5中金属和类金属元素、多环芳烃、水溶性离子等的含量。 

  (5)信息报告组:肖朏、薛英伟、石瑞军、丁志强   

  负责信息统计、结果分析及上报。 

  各小组要协调统一,互相帮助,保证调查质量,强化数据分析与运用,保证监测结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结果分析和报告 

  1.监测数据系统报送。20222月底前完成网报工作。 

  2.结果分析和报告。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做好本市监测分析总结,督促疾控中心完成风险评估、健康防护等工作,及时将监测发现和建议报告当地政府,通报相关部门。鄂尔多斯市卫健委20222月底前将工作总结报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技术报告由市疾控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综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