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关于公布“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四...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05086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2023-06-21
  • 发文机关
  • 市审计局
  • 信息分类
  •     
  • 公开日期
  • 2023-06-28
概述 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关于公布“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四项清单”的公告   按照自... 有效性 有效


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关于公布“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四项清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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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关于公布“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四项清单”的公告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的部署要求,自治区审计厅对标“放权力、简环节、减要件、压时限”四项标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全面梳理审计职能职责,优化审计流程和内部办事流程,加强与被审计单位联系沟通和对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着力提质提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切对标对表

审计厅以推进“两优”专项行动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工作为契机,提出一切从紧安排、一切从严要求、一切对标对表的工作要求,推动审计厅各项工作的“规范、精减、提速”。围绕“两优”专项行动及时进行了专题部署,厅领导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推进工作,明确承办处室和责任单位,要求结合审计实际迅速推进。同时,制定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关于开展“优化职能职责 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力推进专项行动。

二、坚持问题导向,一切从紧安排

审计厅立足专司监督的职责,聚焦主责主业,重点围绕优化审计业务流程,加强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领导开展专项行动。认真梳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组廉政情况反馈和审计执法满意度反馈等已有材料,在严格执行新修订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审计准则的基础上,深入研究了审计业务需要优化的环节、流程。同时征求各盟市审计局、机关各处室意见建议。优化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经济责任厅际联席会议职能职责,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和委员会成员。

三、坚持结果导向,一切从严要求

针对存在问题,各责任处室迅速行动,一是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调整委员会成员,强化作用发挥。二是严格执行今年陆续印发的审计厅《进一步规范审计业务流程的实施意见》《审计项目现场管理办法》《审核复核审理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进一步优化审计流程和业务流程,紧盯审前调查、现场审计、出具审计结果文书、推进审计整改等重点环节,统筹召开审计进点会,明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项目现场审计不超过30天,部门经责审计项目现场审计不超45天,高校、大型国企、地方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现场审计不超60天,提高质效,减少被审计单位负担。三是优化审计厅与下级审计机关办事流程,依托审计管理OA系统和有度即时通,公文全流程网上办理网上传输,不再收发纸质件,提升工作效率。四是树立“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明确要求办公室运转公文当日收到当日办结,现场审计结束后10日内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收到征求意见5日内提交审理,提升内部运转效率。

四、关于四项成果和“两优清单”情况

审计厅目前暂不涉及外部事项,内部事项仅涉及《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清单(内部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清单中的两项内容,即优化审计组织方式,统筹召开审计进点会,一个部门、一个地区每年原则上召开一次进点会;依托审计管理OA系统和有度即时通,上下级审计机关公文全流程网上办理网上传输,不再收发纸质件。

现将自治区审计厅“两优”事项,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清单公布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