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关于废止文件的通告
因机构改革职能职责调整,经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党组会议审议,决定废止《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能源企业安全生产年度报告制度(试行)〉等六项制度的通知》(鄂能局发〔2023〕263号)。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文件(鄂能局发〔2023〕263号)正式废止,各单位不得再以此作为行政管理工作的依据。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