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20〕16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能安监字〔2020〕317号)以及《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下放行政许可等事项的通知》(内能法改字〔2022〕1440号)等文件规定,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纳林河二号煤矿、内蒙古黄陶勒盖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巴彦高勒煤矿达到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次,公示无异议,现予以公告确认,有效期至2027年4月。此公告同时发布在鄂尔多斯市能源局门户网站(http://nyj.ordos.gov.cn)。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
2024年5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