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达拉特旗、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杭锦旗、乌审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农牧局,市农牧技术推广中心、市农牧业科学研究院、市生态与资源保护中心、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及自治区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新型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等四个支出方向)的通知》(内财农〔2024〕509号)及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等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科发〔2024〕393号)文件要求,市农牧局围绕我市农牧业农村牧区高质量发展需求,以推动项目有效落实为目标,结合我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情况,制定了《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方案随文印发,请按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鄂尔多斯市农牧局
2024年8月8日
联系人及电话:宝雅茹 0477-8588993
邮 箱:erdosnmkjk@163.com
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为持续提升全市农技推广服务能力水平,稳定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满足基层农牧业技术需求,进一步夯实农牧业发展根基,指导落实好人员培训、集成展示、指导服务等目标任务,强化补助项目基础支持作用,有效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方案要求及我市农牧业农村牧区高质量发展重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要稳定队伍、提升素质、回归主业,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重要指示,紧扣保障粮食安全、粮油作物等单产提升和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任务,组织引导基层构建完善农技推广体系,扎实履行促转化、推技术、做展示等公益性职能,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条件建设。引导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规范发展,创新技术推广服务方式方法,集成配套先进技术模式,由点及线到面推广高产优质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模式,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探索创建农牧业服务综合体,促进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鼓励推动“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水平提升,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补助内容
(一)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补助。主要包括基层农技人员进村入户技术服务、聘请农技专家团队、实施“特聘计划”,开展村级植保员方面的补助。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农技推广,支持建设“一主多元”农技推广体系。
(二)科技展示条件能力补助。一是现代农牧业科技展示场所建设补助。二是农牧业科技展示主体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补助。三是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农技推广服务补助。四是支持农牧“科技小院”建设补助。
(三)技术人员能力提升补助。支持农技人员进行知识更新培训,包括参加农业农村部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养、异地或区外研修、集中培训和现场实训的教材、场地、差旅、食宿、交通等培训有关费用。
(四)新技术推广应用补助。支持粮油等主要作物推广应用单产提升、农牧业生产薄弱环节全程机械化等新技术推广应用补助。
三、建设内容
(一)强化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
示范推广农牧业主推技术。贯通农牧业科研、推广和示范主体培育体系,依托市农牧业科学研究院、旗区农技推广机构,建立技术集成创新体系。遴选发布年度主推技术,市级主推技术强化引领带动,各旗区聚焦主导(特色)产业需求,遴选至少3项符合资源节约、增产增效、生态环保、质量安全等要求的优质绿色高效技术模式(其中达拉特旗和鄂托克前旗作为玉米整建制县,主推技术中至少有1项是玉米相关技术),并组建技术指导团队,构建“专家+农技人员+展示场所+展示主体+辐射带动户”的链式推广服务模式,将技术、服务、农牧业生产紧密连接,全市农牧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达到95%以上。
提升基层科技服务满意度。按照“选好一个、带动一片、致富一方”的原则,在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和高素质农牧民中遴选一批科技展示户。遴选农技专家及技术指导员,入户传授配套集成、简单易学的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节本增效的新型农机具,提供农牧业生产投入供给和农产品供求等信息。每名农技指导员服务科技展示主体不少于3个,对每个主体上门指导服务次数不少于5次,开展指导服务时间不少于100个工作日,每名专家及农技人员在“中国农技推广APP”上传服务日志和图片不少于50篇,线上互动问答不少于50条,农牧科技展示主体抽样满意度超过95%,农技推广公共服务对象抽样满意度超过70%。
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支持各项目旗区围绕本地产业发展需求,按照发布需求、个人申请、技能考核、研究公示、确定人选、签订服务协议、审批备案、平台填报等程序,在农牧业乡土专家、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种养能手中招募特聘农技员,开展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及技术指导服务,各项目旗区遴选不少于3人(其中防疫员至少1人),每人在“中国农技推广APP”上传服务日志和图片不少于50篇,线上互动问答不少于50条,撰写并提交工作总结2篇。各旗区农牧部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负责特聘农技员的招募、使用、管理及考核工作,对于考核优秀人员,将优先续聘。在达拉特旗和杭锦旗开展村级植保员试点,从种植大户、种植业相关企业技术人员中遴选村级植保员,主要负责区域内病虫害调查与记录、植物法律法规宣传、植保技术指导服务、农药使用量调查,药害事件的监测与协助处置等工作。
发展农牧业科技社会化服务。重点支持农牧业科技服务公司、专业化服务组织、农牧民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创新服务模式,为农户提供政策咨询、品种选育、测土配方、生产管护、收割销售、品牌打造等全程科技服务。引导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建立展示场所、“田间学校”等方式开展先进技术试验展示。鼓励农牧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牵头建设区域性农牧科技综合服务体,承担公益性农技服务,带动小农户合作经营、共同增收。
创新农牧业科技县域服务模式。推动各级农技推广机构与科研院所、涉农高校、农业科技服务公司等主体联合开展技术培训,植物病虫害、动物疫病防治、农业防灾减灾等技术服务,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宣传力度,强化农技推广公益性职责。
(二)提升农牧业科技展示条件能力
打造优质农牧业科技展示服务平台。项目实施旗区围绕主导(特色)产业需求和年度主推技术推广任务,建设2个以上长期稳定的农牧科技试验展示场所(其中达拉特旗及鄂托克旗建设不少于3个),全市不少于18个,各旗区按指标数重新确定展示场所名单,原则上连续支持三年以上。每个展示场所试验展示2项以上先进适用技术模式,开展5次以上观摩培训活动,建成集试验展示、技术指导、农牧民培训等多功能、综合性的农牧业技术展示服务平台。各展示场所要健全管理制度,统一树立“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标牌,明确服务任务及资金使用,项目结束后形成展示场所工作总结1篇,并安排专人对接报送。根据本年度展示场所验收结果,择优强化下一年度资金支持力度,对于验收不达标的展示场所取消支持。
支持农牧科技小院建设。聚焦区域内农牧业主导产业,各项目旗区择优支持1所农牧重点领域科技小院建设,研究农牧业生产或产业链过程中的实际问题,推广普及先进农业技术,打造多学科联合攻关、农业技术转化推广创新平台,为农牧民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三)推动技术人员能力提升
提高农技推广队伍素质能力水平。组织农技人员参加自治区
统筹开展的知识更新培训,全市共350名农技人员参训,各项目旗区不少于1/3以上的编制内农技人员接受5天以上脱产业务培训,其中异地培训(出旗区)人数不低于培训人员总数的60%(附件1)。在完成全区培训任务基础上,支持各旗区农牧部门使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能力提升管理平台”,开展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训,其中理论知识更新培训不少于2天,实训课程不少于3天,开展线上线下培训不少于3次,人员不少于100人次。
(四)加强农技推广信息化建设
引导农技人员和专家使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在线开展业务培训、问题解答、互动交流等技术服务,鼓励农牧民和新型经营主体利用信息平台获取服务信息,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比例超过90%,农技人员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的比例超过80%。各项目旗区要安排专人负责线上动态、考评信息及年度任务数据更新等填报工作,及时上传年度任务进展动态和取得成效,年度支持的展示场所、人员培训、展示主体、协同推广要进行全程线上动态展示填报,市农牧局将依据自治区阶段性线上考核评分结果进行通报。“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填报和使用情况将作为下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五)开展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现代农牧业产业技术创新推广体系建设及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
配合自治区开展8项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和3项现代农牧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任务。涉及我市共9个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团队和3个现代农牧业产业技术体系技术团队,相关单位和旗区要主动对接技术团队,提出技术要求,配合工作,结合本地区科技发展需求,争取更多技术落地(附件2)。发挥“农科教培、产学研推”优势,聚焦重要粮油作物单产提升,实现玉米小面积高产攻关田单产达到1200公斤以上,展示区内增产5%。
开展科技支撑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达拉特旗和鄂托克前旗作为玉米整建制县,单产提升100公斤以上,依托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引导带动广大农户和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应用高产优质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大幅提升主推技术到位率。针对单产提升制约因素,形成综合技术方案,并全覆盖开展综合科技展示推广,提升农牧业综合技术服务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制定实施方案
各项目旗区农牧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技推广体系在保障粮食安全、粮油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防灾减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围绕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统筹农技推广单位及农技人员,结合地方和单位实际,全面合理落实任务安排和资金分配,兼顾种植、畜牧、兽医、农机各领域,统一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年度任务和负责人,由市农牧局审核把关后,于2024年8月15日前,发文报送。
(二)开展标准化体系建设
规范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标准,打造全面协调、互相促进发展格局,实现全市一把尺。各旗区完成农技专家及指导员、科技展示户、科技展示场所、特聘农技员、农牧科技小院遴选后第一时间报送表格(附件4),并严格按照鄂尔多斯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标准要求(附件3),做好材料归纳及档案整理等工作,所列内容均作为考核验收指标。
(三)加强绩效考评
建立绩效管理指标体系,明确绩效目标,强化过程管理,严格绩效考核。本年度项目依托“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实施绩效管理,市农牧局将通过在线考评、实地核查等方式,对项目旗区进行全面考评,自治区将阶段性对各项目旗区进行线上考核评分并通报。按照项目任务目标,将“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填报和使用情况、项目资金兑付情况、年度考核评价情况均作为项目实施和下年度经费安排的重要指标依据,给予相应资金倾斜。对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盟市长责任制评分不达标的旗区“一票否决”,并减少下一年度资金支持。
(四)规范资金管理
对下达的补助项目资金要严格按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细化支出范围,明确资金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各项目旗区要将农牧业科技展示主体、科技展示场所、农技指导员、特聘农技员等资金补助信息在本旗区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同时报市农牧局科技科。对弄虚作假、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挤占挪用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
(五)加强交流宣传
充分挖掘任务实施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宣传推广2024年4月26日经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二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通过现场观摩、交流等方式和广播、报纸、短视频等渠道进行宣传。总结宣传农技推广体系在保障农牧业生产中涌现的典型人物和做法等,全方位展示农技推广体系良好形象和作用发挥情况。
附件:1.2024年鄂尔多斯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任务分解表
2.2024年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现代农牧业产业技术创新推广体系任务分配表
3.鄂尔多斯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标准要求
4.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农技专家及指导员、科技展示户、特聘农技人员等任务指标统计表
5.2024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
6.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展示场所标示牌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