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委属各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建设,我委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的《关于<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市民委工作实际制定《2021年市民委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现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业务工作贯彻实施。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的重大政治任务,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集中学习制度。深化学习教育、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以,深刻理解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目标、政治方向、重要地位、重点任务,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提升机关干部职工法治思维与依法行政能力。
二、加强党对机关依法治理的集中统一领导
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领导班子工作总结报告和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年终述职报告中。二是党组召开2次会议听取法治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机关法治建设重大事项。三是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全面从严治党。委党组严格执行党章和党内法规,将党内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内容,严格贯彻执行党内法规,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
三、加强组织领导,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建立部门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计划,组织法治专题培训讲座,党组书记讲1次法治课。开展好法宣在线学习考试工作,确保参学率和参考率达到100%,全年组织至少4次集中学法,开展部门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考核测试。
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时依法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并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决策,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法律顾问应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为决策内容、程序合法性审查提供帮助。
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落实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开展市民委涉民族工作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
四、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好法治保障和服务
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细化举措,完成市民委涉改任务。制定《鄂尔多斯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全面加强市民委政务诚信建设。组织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开展脱贫攻坚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若有涉企行政诉讼案件,机关负责人需出庭应诉,配合案件审理,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五、制定市民委“八五”普法规划,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
认真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根据鄂尔多斯市“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市民委“八五”普法规划,制定2021年市民委普法责任制清单(见附件)。积极参加全市“弘扬乌兰牧骑精神,到人民中间去”基层综合志愿服务活动,向基层群众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知识;在民族法治宣传周和“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期间,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今年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点宣传《民法典》《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在我委举办的各类干部和农牧民培训中,加入民族法律法规知识和我市近几年出台的条例法规内容。
持续组织法律进机关主题活动。通过集体学习、印制民族法治宣传学习资料、观看法治教育电影、参加有关部门法律法规培训、参观法治教育基地、观摩庭审、开展警示教育等方式,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持续开展法律进机关主题活动。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按照市里统一要求学习贯彻《鄂尔多斯市养老服务条例》《鄂尔多斯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鄂尔多斯市绿色矿山建设管理条例》。配合我市公检法部门,坚决打击利用项目审批、资金扶持等职权索贿、受贿的职务犯罪。积极配合依法治市办工作,及时报送市民委依法治理工作进度。采取有效措施,配合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附件:鄂尔多斯市民族事务委员会“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鄂尔多斯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1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