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准格尔旗清大公路立交改造项目2024年第一次...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01174
  • 发文字号
  • 鄂交发〔2024〕174号
  • 成文日期
  • 2024-07-17
  • 发文机关
  • 市交通运输局
  • 信息分类
  •     
  • 公开日期
概述   准格尔旗交通运输局:   为加强全市公路建设市场监管,规范公路建设市场秩序,按照《鄂尔多... 有效性 有效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准格尔旗清大公路立交改造项目2024年第一次联合检查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      作者: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  】【黑色 红色 灰色
  
  打印       
分享到:
       

准格尔旗交通运输局: 

  为加强全市公路建设市场监管,规范公路建设市场秩序,按照《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4年度公路工程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4年公路建设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督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内家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项目督查细则》《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推进平安工地建设的通知》《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在全市交通运输招标投标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测鉴定服务中心于2024712日对清大公路立交改造项目进行联合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建设市场管理、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及招标投标等方面。检查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准格尔旗清大公路立交改造项目路线全长3.51公里,按照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60千米每小时,主要包含改造清大公路1.06公里,新建匝道2.453公里及新建1座大桥,路基宽度为20米,路面宽度为18.5米;互通A匝道路基宽度20.5米,路面宽度为19米,其他匝道路基宽度9米,路面宽度为7.5米,全线涵洞7道,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批准预算1.69亿元,由准格尔旗交通运输局负责建设该项目于20236月办理施工许可后开工建设,各前期建设手续均已办理完成。 

  二、工程进度方面 

  (一)投资完成情况 

  截至2024712日,完成年度投资125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6200万元的20%。开工至今累计完成投资6750万元,占概算总投资1.69亿元的40% 

  (二)主要工程完成情况 

  路基土方工程完成89%;排水工程完成36%;边坡防护工程完成40%;支挡工程完成68%F匝道桥完成95%,主线桥完成15% 

  三、人员履约方面 

  (一)总监办:内蒙古华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主要人员应到6人,实际在场6人。 

  (二)施工单位:四川志德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主要人员应到10人,实际在场9人,1人请假外出不在现场。(主要人员4人已变更,试验室主任、安全负责人未取得变更批复) 

  四、工程质量方面 

  (一)工程实体抽查情况: 

  1.混凝土强度:全线桥涵工程混凝土回弹强度共计抽查 16处,合格11处,合格率68.75%。(其中FK0+2310号台身混凝土强度抽查4点,合格1点,合格率25%AK0+510左侧挡土墙混凝土强度抽查1点,不合格1点。AK0+505左侧挡土墙混凝土强度抽查1点,不合格1点。) 

  2.钢筋保护层厚度:FK0+231匝道桥1号台钢筋保护层厚度抽检17点,合格11点,合格率64.7% 

  3.抽查发现钢筋加工厂无钢筋加工棚,钢筋随意堆放、锈蚀严重。要求施工单位按标准化厂站建设有关要求,结合项目规模设立钢筋加工厂,并按要求存储、保护钢筋原材料,对于锈蚀严重的钢筋除锈后方可用于本项目,监理单位加强管理,确保原材料质量关。 

  4.抽查发现F匝道0号台墙身混凝土气泡、浮浆严重,A匝道挡土墙混凝土存在漏浆、蜂窝、麻面、胀模现象。要求施工单位改进模板加固制作和混凝土浇筑振捣施工工艺,确保混凝土施工质量。 

  5.鉴于F匝道桥现浇箱梁已浇筑张拉压浆完毕,针对0号台墙身混凝土强度不满足设计要求的问题,要求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会同设计单位提出解决方案。针对A匝道挡土墙混凝土强度不满足设计要求的问题,要求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对全线混凝土工程强度进行全面排查,不满足要求的全部返工处理。 

  6.抽查发现F匝道现浇箱梁张拉压浆采用国家限制使用的非数控孔道压浆设备,要求建设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在后续主线桥现浇箱梁张拉压浆必须采用智能张拉压浆设备,并将张拉压浆设备原始资料作为质保资料归档。 

  7.抽查发现F匝道桥现浇箱梁模板采用木模板及模板加固清理不到位造成梁底漏浆、粘模、底板不平整等问题,要求建设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在后续混凝土模板工程必须采用钢模板,已采用木模板支模的F匝道桥1号台耳背墙模板工程拆除重新进行模板制作安装。主线桥现浇箱梁工程必须按照经编制审批的现浇箱梁模板及支架方案计算书进行施工,监理单位严格把关审核。 

  8.针对钢筋保护层厚度合格率较低问题,要求建设单位督促施工单位改进混凝土施工工艺,使用同等强度的穿心混凝土保护层垫块,保证保护层厚度满足设计要求。 

  9.抽查发现桥面铺装未使用成品钢筋网片,自行绑扎光圆钢筋,钢筋间距及绑扎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要求施工单位拆除并使用符合规范要求的钢筋网片,监理单位加强桥面铺装施工质量管控。 

  10.抽查发现施工现场路基积水较多,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排水,保证路基稳定。 

  (二)内业资料及工地试验室 

  总监办:1.总监未对监理日志进行审核。2.无巡视记录、旁站记录(日志中也未记录旁站内容)。3.只下达监理通知,未下达监理指令。4.混凝土施工原始记录填写不完整,未区分设计配合比与施工配合比,未记录拌合水用量、浇筑开始与完成时间等信息。 

  施工单位:1.仪器设备使用记录中未记录样品编号。2.标养室温度为30℃,不满足规范要求。3.部分外委样品如钢筋、钢绞线、外加剂等未留样。4.水泥使用许可证中水泥凝结时间指标与规范不符。5.钢绞线外委报告未给出是否符合规范的结论,试验室人员未对外委报告结果进行有效确认。6.盆式橡胶支座未委托检测直接使用。7.试验报告格式不满足JT-T 828-2019《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数据报告编制导则》,缺少样品编号、检测依据、仪器设备等信息,落款处签字应为检测、审核、批准。8.水泥混凝土抗压强度记录无机打原始记录。9.路基压实度仅有检测记录,未出报告。10.路基质量检验报告单存在空表签字现象。12.施工日志内容不详细,未记录路基填筑层数等信息。 

  五、安全生产方面 

  内业方面:1.施工单位进场工人培训教育内容不具有针对性,未按照工种、岗位类别等分别进行培训教育。2.三级技术交底签到表中人员签名为复印,无照片。3.未制定安全生产费使用计划,安全生产费计提不规范,无物资清单及台账,未报监理审核批准。4.自建活动板房未经验收投入使用。5.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流于形式,施工单位未开展平安工地月度自查自纠,且自我评价未报监理单位进行复核评价,考核情况与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严重不符。6.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带头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断标准,未将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断标准纳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教育计划。 

  现场安全管理方面:1.钢筋加工厂施工作业区与办公区安全距离不满足规范要求。2.现场隔离水马均无反光条。3.施工现场作业工人使用已禁止的三点式安全带。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不规范,未设置一机一电一保护;F匝道桥0号桥台作业平台上部使用铁丝固定电线,电线与作业平台未绝缘处理。5.A匝道挖方混凝土挡土墙基坑积水,拱形骨架内未填土。6.B匝道钢波纹管上方边坡水毁,高填方段未设置临边防护。7.BK0+228处涵洞淤塞,FK0+158处涵洞积水较多。8.钢筋加工场地附近吊车装卸作业,吊钩无防脱钩装置。 

  抽查发现主线桥0号、1号台深基坑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设置上下通道,未设置基坑临边防护,且距离运营便道距离较近,有运营车辆及人员坠落风险,基坑基底积水、基坑边坡坡率不满足要求,未采取支护措施,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要求施工单位按要求编制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经总监审批后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 

  抽查发现F匝道桥施工现场混乱,0号、1号桥台及耳背墙作业平台固定不规范,通道踏板未满铺,无临边防护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已现场要求停止作业,拆除现有作业平台,严格按照规范要求重新搭设作业平台,确保作业人员人身安全。 

  抽查发现主线桥作业区域距离导改运营便道较近,且大型车辆往来密集,运营便道临时警示标牌标识不足,未设置硬隔离安全防护及安装爆闪等警示标识,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加强运营便道管护,足额保障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尽快按要求设置硬隔离安全防护及警示标牌标识,确保施工安全。 

  六、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方面 

  施工单位四川志德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未按合同约定存储工资保证金(投标文件中承诺存入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的5%作为农民工保证金)。2.施工单位未按月发放农民工工资,20245月的农牧民工工资目前仍未发放。3.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设立不符合要求,未按照自治区人社厅要求的版式制作,且未公示退薪流程图。4.项目基础资料、项目资金往来资料、项目劳动用工资料、项目工资支付资料、项目工资专户资料、项目工资保证金和维权信息告示牌资料、项目其他资料等七本台账资料混乱。5.未使用移动考勤设备进行考勤打卡。6.农民工花名册、考勤表、工资支付表等资料未留存原件且无劳资专管员、项目经理审核签字。7.现场签订的劳动合同不规范,劳务分包单位陕西烽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农牧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公司法定代表人未签字。8.劳动合同未按班组整理编号,劳动合同签收表代签现象严重。9.工伤保险未办理。 

  七、工程生态环境保护方面 

  项目导改路段扬尘非常严重,未洒水抑尘,运营便道养护不到位。要求施工单位加强运营便道养护,加大洒水频次,降低扬尘污染,保证便道平整便于通行。 

  F匝道内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清理F匝道内建筑垃圾。 

  八、下一步工作要求及建议 

  (一)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根据检查组712日现场检查情况,发现该项目存在较多重大安全隐患,施工管理非常混乱,我局已现场责令总监立即下达暂停施工指令,全面进行整改。各参建单位要认真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对照《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交安监发〔201843 号),保证安全制度落实和安全人员配备,规范完善安全内业资料,增加人员和物资投入,确保现场安全措施到位。 

  (二)工程质量管理方面。各参建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和现场施工管理,加强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时效性。鉴于本项目桥梁工程存在较多质量问题,桥梁完工后必须委托专业的检验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桥梁荷载试验,检测结果合格后方可交工验收;由于本项目未自建拌合站,后续施工和配合比控制务必要紧盯原材料检测和生产配合比控制,监理单位要跟踪到商业混凝土拌合站、水稳拌合站及沥青混凝土拌合站进行监理工作。 

  (三)项目管理方面。准格尔旗交通运输局作为本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要加强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和人员配备,要切实加强项目监管力度,确保项目安全质量进度。监理单位要依法履职,有效发挥工程监理在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中的管控作用,认真履行监理的审查检查、巡视旁站、见证取样、督促整改、核查验收等职责,对用于项目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的进场质量和必要的施工工序质量进行平行抽验,切实发挥监理作用。同时,施工单位要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加强材料和设备的管理,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确保安全措施费足额投入使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各参加单位要认真尽职履责、保证工程质量安全,今后我局将严格以《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交公路规〔20214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交质监发〔2012774号)为依据,对存在失信行为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不良信用信息登记。 

  (四)建议。建议准格尔旗交通运输局约谈监理单位内蒙古华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对项目目前监理状况和今后监理方向作出表态和承诺,并要求至少增派2名有能力、经验丰富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测量工程师、路基监理工程师)参与项目监理。建议再次约谈施工单位四川志德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施工管理混乱且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以及今后如何加强施工管理作出表态和承诺,并要求增派有能力、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负责项目质量安全管理,人员不到位、隐患未全部整改完成不允许复工,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五)整改要求。各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对以上提出的项目人员履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尽快落实我局提出的工作建议要求,待整改完成后由准格尔旗交通运输局将整改情况上报市交通运输局,由我局现场复核符合复工条件后方可继续施工。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2024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