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成立推进“两优”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05894
  • 发文字号
  • 鄂国资发〔2023〕86号
  • 成文日期
  • 2023-03-04
  • 发文机关
  •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信息分类
  •     
  • 公开日期
概述 机关各科室:   为切实贯彻落实“优化职能职责 优化工作流程”服务大局提质提效专项行动精神,进... 有效性


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成立推进“两优”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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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关各科室:

为切实贯彻落实“优化职能职责 优化工作流程”服务大局提质提效专项行动精神,进一步提升国资系统行政机关担当作为的质量和效率,下大力气解决“三多、三少、三慢”问题,加强对“优化职能职责 优化工作流程”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经研究,决定成立推进“两优”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进“两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 陈德华  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 杜  强  党委委员、副主任

康占飞  党委委员、副主任

张志远  党委委员、副主任

王文华  党委委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成  员:高婷婷  企业领导人管理科科长

秦  枫  财务监督与预算收益科科长

秦绥昌  资本运营与规划发展科科长

苏国君  产权管理科负责人

李  慧  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人

刘文庆  办公室负责人

何  芳  企业改革与政策法规科负责人

二、推进“两优”工作领导小组基本职责

对市国资委“两优”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分类指导;按照各科室职能职责,负责督促检查“两优”工作的开展情况。

三、推进“两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基本职责

推进“两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企业改革与政策法规科,负责推进“两优”专项行动日常工作

(一)负责及时向各科室传达“两优”工作精神。

(二)负责对接牵头单位,并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开展“两优”工作。

(三)负责具体对接各科室“两优”工作人员,指导、督促其落实“两优”工作各项要求。

(四)负责归档保存“两优”工作相关档案资料。

四、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不再另行发文。

(二)领导小组不作为议事协调机构进行管理,作为“两优”工作机构随工作及有关部门要求存续或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