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中共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关于五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06102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2023-07-25
  • 发文机关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信息分类
  •     
  • 公开日期
概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22日至12月3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工信局开展了巡察。2023年2月13... 有效性 有效


中共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关于五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作者:      来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黑色 红色 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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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22日至12月3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工信局开展了巡察。2023年2月13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工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主动担责、带头领办,把“两个维护”贯穿到巡察整改始终。局党组书记高度重视巡察工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全面准确把握政治巡察的要求,以坚定的信心、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务实的作风抓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推动巡察整改取得实际成效。主动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党组会议、局务会议统筹安排、调度协调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牵头研究重点难点问题、部署安排相关工作,督促提醒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巡察整改责任,支持派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加强全程监督,推动形成整体合力。主持召开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代表局领导班子进行对照检查,全面认领问题,深入查摆剖析,开展了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了整改措施。
  (二)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切实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抓好巡察整改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基本要求。局党组在巡察整改过程中,自觉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认真研究审议巡察整改方案,建立健全巡察整改工作机制,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抓好整改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既着眼全局推动共性问题整改,又按照职责分工推动分管领域问题整改。认真组织研究分管领域的整改方案和具体措施,采取定期调度、调研座谈、专题研究等方式,推动分管领域整改工作落实落地。
  (三)深入研究、精准施策,认真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聚焦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共性问题和“一对一”反馈意见,按照解决问题动真格、整改任务全覆盖、目标明确见实效、建章立制管长远的工作思路,研究制定《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关于整改落实巡察反馈意见的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了34项整改任务、95项整改措施,细化形成可量化、可操作的工作台账。坚持将巡察整改与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等贯通起来,实行销号整改,推动新老问题一起解决。
  (四)完善机制、加强统筹,推动形成巡察整改工作合力。局党组及时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负责人协同抓”的工作格局,全面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以解决单个问题为切入点,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普遍问题、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注重补足短板弱项、补强薄弱环节,做到“不贰过”。
  (五)紧盯进度、严把质量,确保巡察整改取得扎实成效。局领导班子成员靠前指挥、狠抓落实,各科室倒排时间、挂图作战,对进度和质量达不到要求的盯紧催办、一抓到底,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确保经得起检验。坚持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层层落实整改责任,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截至目前,市委巡察组共反馈四个方面14个问题,细化为34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33项,其余1项取得阶段性成效。集中整改期间,已制定修订各方面制度规定18项。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新发展理念不到位,统筹和服务作用发挥有欠缺
  1.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重要论述不深不透,改变产业结构状况发力不够
  (1)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谋划推进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稳步推进全市179个重点工业项目建设,1-4月份已有隆基、华景等126个项目开复工(新建48项,续建78项),开复工率70.4%。隆基正在进行单晶切片车间设备安装,华景正在进行设备安装,预计在5月底一期项目建成。二是大力推进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全市实施技改项目108个,1-4月份已有聚达灵活性改造新能源项目、双欣PVA节能增效技术改造等51个项目开复工,开复工率47%,煤炭、电力、焦化、氯碱化工等传统行业升级改造项目稳步推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步伐加快。三是整理印发了《鄂尔多斯市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链“两图两表”》。产业链招商方面已签约新能源装备产业链项目22个,签约总金额1328.6亿元;化工领域签约项目16个,金额374.38亿元;固废综合利用及新材料产业链签约项目9个,金额655.91亿元。
  (2)工业信息化职能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实施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评估诊断,测算关键工序数控化率等,现已全部完成500家规上工业企业的数字化诊断工作。初步遴选50家数字化基础较好、数字化转型意愿较为强烈的重点企业推动试点示范建设,树立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改造标杆,逐步推动全市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改造工作,提升全市在产规上工业企业经营管理数字化普及率。二是全面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应用,持续推动完善我市各类工业互联网平台,按月调度15个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进展情况。持续推动伊泰信息煤炭行业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节点建设,完善和优化解析节点应用支撑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业互联网体系。
  (3)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全市现代煤化工产业按照构筑世界级产业战略要求,结合《自治区关于支持鄂尔多斯市建设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的指导意见》政策支持,重点完成国家规划布局的煤炭深加工项目,合理布局新建项目,延伸产业链条,努力推动煤化工产业按类型区域集中,按链条精准延伸,高标准建设国家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二是依据《鄂尔多斯市建设世界级现代煤化工产业实施方案》,编制了《“双碳”目标下鄂尔多斯市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研究》,起草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分旗区、园区明确了化工产业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国内头部企业和技术来源,并于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视频调度会上进行了安排部署。三是着力推动项目建设。2023年实施煤化工及下游精细化工项目34项,总投资1777亿元,1-4月份累计完成投资39.82亿元。四是大力开展招商引资。2023年1-4月份招引精细化工项目15个,投资金额342亿元。
  2.履行工业和信息化核心职能不到位
  (1)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水平较低。
  整改情况:一是4月份联合市能源局、统计局、调查队以及各旗区工信部门对一季度规上工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了预测预警,提出了意见建议,并形成了分析报告。二是推动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助企纾困工作实施方案》,调度并发文通报了截至3月底各旗区、市直有关部门助企纾困工作落实情况。三是制定了退规企业清单、“小升规”企业清单、新投产项目清单,截至4月底,各旗区上报的拟“小升规”工业企业40户;拟投产项目24项;拟退规企业13户。截至目前,已新入规企业21户。
  (2)推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财政局关于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分级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开展分级补贴申报工作。二是根据《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财政局关于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分级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企业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三是348家企业已建立一般工业固废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的全过程台账。
  (3)组织实施工业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应用进展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旗区和重点企业开展节能降碳领域线上线下培训工作,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2023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鄂工信发〔2023〕25号)和《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3年重点用能工业企业日常节能监察的通知》(鄂工信发〔2023〕49号),开展重点工业企业日常节能监察工作,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情况开展专项监察,健全完善了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储备库。二是根据动态调整原则,健全完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储备库,项目储备扩大到138个,节能量78万吨标准煤。截至目前,已完工项目95个,完成节能量55万吨标准煤。预计2021-2023年超额完成62项,64.2万吨标准煤的任务目标。三是为节能效果好的企业积极争取自治区绿色化改造专项资金支持,2023年第一批申报5个绿色化改造项目,第二批上报27个绿色化改造项目,目前自治区正在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4)“大起底”工作调度督办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巡察整改问题反馈以来,市工信局加快推动剩余问题整改,于2月22日和24日分别赴空港物流园区、高新区进行了现场调研和督办。于3月20日、23日和29日分别赴高新区、杭锦以及达拉特经济开发区进行了调研,要求园区倒排工期,加快整改,并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进行全面总结,加大已整改事项的核查力度,确保已整改事项的相关佐证资料经得起检验,成效经得起考验,严防已整改盘活的闲置资源再次闲置的情况发生。
  截至2023年4月6日,我市开发区闲置资源要素大起底梳理的各类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为确保开发区闲置资源要素大起底工作取得实效,市工信局分管领导以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于4月17日-21日赴鄂托克、达拉特、苏里格、准格尔、蒙苏、杭锦经济开发区和空港物流园区开展开发区大起底整改工作督导调研。
  (5)按时圆满完成“大起底”工作整改任务仍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截至2023年4月6日,我市开发区闲置资源要素大起底梳理的各类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工业园区提质升级工作方案》。三是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各工业园区新建工业项目控制性指标及实施细则》。四是制定了《鄂尔多斯市开发区闲置资源要素大起底停产企业、停建项目整改销号办法》。
  3.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不够有力,大局意识不强
  (1)装备制造产业推动进展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建设世界级新能源产业实施方案》,编制了《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链“两图两表”》,明确了总体目标,提出了政策举措,建立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台账,分旗区下达了年度目标任务,并实施周调度、月通报机制,全力推动项目建设,保障重点企业运行。二是1-4月份,全市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链完成产值40.96亿元,同比增长251%,玉晶光伏背板、中成榆光伏、亿利氢田电解槽3个项目部分投产,鄂尔多斯多晶硅业N型高纯硅料技改项目投产,全市新增2GW单晶拉棒、30套电解槽、1200万重量箱光伏背板的生产能力;实施亿元以上项目39个,隆基光伏、华景正极材料、徐工新能源矿卡等34个项目已开复工,完成投资81.3亿元。
  (2)优化服务助力企业发展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对企业上游原料需求情况及产品积压情况进行调度梳理,精准掌握“供需交集”。二是加大找订单活动推广力度,活动开展以来已服务企业1396户,达成订单企业267户,达成订单数量9318件,订单金额69.3亿元。其中,1-6月份达成订单8467件,达成订单金额37.64亿元。三是提高获益企业覆盖率,截至目前,服务企业1263户,达成订单企业236户,获益企业覆盖率由4.89%提升至18.69%。
  (3)推动惠企政策落实成效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7月15日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鄂尔多斯市民营经济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府发〔2020〕48号),该办法自2020年8月15日施行,有效期两年。2019年8月5日公布的《鄂尔多斯市民营经济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鄂府发〔2019〕89号)同时废止。二是在单位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下发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文件及工作要求,在3月份旗区调研中做好政策指导与宣传工作,扩大企业对政策的知晓度。三是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重点产业和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补充申报的通知》(内工信投规字〔2023〕137号),通过旗区上报、第三方评审、与市财政局联合评审等方式,经局务会研究,上报了8个方向168个项目。截至目前,两批一共上报194个项目申报自治区专项资金。四是及时调度重点企业融资需求情况,将90户有融资需求的重点企业及重点项目业主推介各大银行,达成放款意向企业7户。
  4.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还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学习。党支部组织学习了“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等内容。 二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部署。召开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听取了意识形态工作汇报,研究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案,并作了工作安排部署。进一步细化了市工信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把意识形态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了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三是班子成员加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目前,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中均已体现意识形态工作内容,并对领导班子成员提出要求,今后必须结合意识形态工作实际,将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在领导班子述职报告和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述职述廉报告、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等各类材料中全面落实体现。
  (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履行不到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
  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1)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重视。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2月14日局党组在全系统工作会议上部署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进行公开。二是3月20日,制定印发了《中共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印发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制度》,规定了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具体工作措施。三是2月20日,机关党委对各支部学习计划、内容等进行了督查检查。
  (2)廉政风险排查工作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2月3日,支部学习会上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内容。二是组织科室填写了《廉政风险点情况报告表》,查找在岗位上存在的廉政风险,制定有效防控措施,《廉政风险点情况报告表》已经本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留档。三是对内容雷同的干部职工进行了通报批评,并强调廉政风险排查要结合岗位工作实际,切实保证风险排查质量,以免出现排查内容雷同、排查工作流于形式等问题。
  (3)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存在薄弱环节,“抓早抓小”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2月20日,在全体干部大会上,对受到处分的4名党员案例进行党员教育工作,随后观看警示教育片《零容忍》。二是3月7日,制定了我局警示教育工作制度。
  (4)机关纪委作用发挥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机关纪委工作由专人负责,开展党风党纪教育,以及机关内部的执纪问责工作。二是按照市委和市直机关党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和纪检工作的任务分解,机关制定了党风廉政和纪检工作责任清单,任务均已分解到人。
  6.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1)监督形式较为单一。
  整改情况:一是我组全体参加了近期由市纪委监委组织的各类培训4次,认真听取了委领导对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报告的解读,报告明确了政治监督的方向和内容,并以此为抓手开展对驻在部门的政治监督,不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二是制定了《派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紧盯关键少数,多角度、多层面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三是制定了《廉政谈话制度》,确保廉政谈话无死角、全覆盖。
  (2)监督问效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多形式开展学习,我组全体参加了近期由市纪委监委组织的各类培训4次、协作组集体学习3次,组内制定了每周学习计划,个人同步加强自学,不断强化业务知识,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加强监督问效的力度。二是完善了《派驻工信局纪检监察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细则》,就监督重点、监督内容进行细化,确保监督的精细化、精准化。三是完善了《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对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办法》,确保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形成工作合力。
  7.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存在廉政风险
  (1)公务用车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干部用车思想认识。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鄂尔多斯新的具体规定,强化规范用车理念,不断提高干部用车思想认识。二是规范用车制度。实行一车一档,车辆申请在“钉钉”软件建立一车一信息,并对车辆信息基本信息、维修信息、加油信息等信息建立档案。三是加强用车监管。用车申请时需将使用公里以拍照方式上传至“钉钉”软件,在车辆档案中记录用车里程,严格加强用车监管工作。
  (2)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财务报销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聘请财务专业人员,对全体干部职工讲授了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和流程。二是已修订完善《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内部控制制度汇编》。三是按照财务相关规章制度,报销费用经财务人员审核后方可履行报销程序,财务人员要严格做好各项支出费用的审核把关。四是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合同管理。五是按照举一反三方式,对巡察期间发现的同类问题进行了自查,暂未发现新的问题。
  (3)超范围支出工会会费。
  整改情况:一是聘请财务专业人员,对全体干部职工讲授了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和流程,提高了干部职工资金使用规范意识。二是组织公开工会财务使用情况,提高工会经费使用透明度。三是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开展工会相关工作。
  8.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
  (1)解决“三多、三少、三慢”问题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大调研行动,制定了我局调研方案,并确定了调研选题。二是以推动落实“三个四”目标任务为抓手,围绕全市工业领域重点项目建设、经济运行、招商引资、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由局班子成员分别带队下沉旗区(园区)、工业企业开展专题调研督导工作,截至目前,局班子成员共下沉旗区开展专题调研检查10余次。三是认真落实自治区“规范、精减、提速”工作要求,明确各类事项牵头科室和责任分工,制定印发《2023年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要点》,细化了6个方面39项重点工作任务,逐项明确了牵头科室、责任科室,工作流程进一步优化,机关内部工作效率得到显著提升。
  (2)厉行节约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市工信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明确接待范围、接待费用标准、接待审批程序等。二是建立公务接待台账,将每次公务接待清单保存。三是规范报销流程。按照相关制度,明确公务接待报销三级签字,报销时需附拜访、接待等文件材料。四是责成时任工作人员作出书面检查。
  (三)落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责任不严不实
  9.党组议事决策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会议制度》《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务会议制度》议事范围执行,党组“把方向、管大事、促落实”作用进一步凸显,会议质量和效率得到显著提升。截至目前,共召开党组会议12次,重点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及市委、市人民政府重要决定、指示、决议和重要会议精神,研究议定“三重一大”事项;召开局务会议28次,其中,全局性局务会议5次,局班子成员分管领域会议23次,专题研究部署2023年度全局重点工作和局班子成员分管领域重点工作。
  10.党组对机关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内相关制度未落实
  (1)党组成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成员均认领了该问题,并深刻剖析了主观原因,制定了整改台账。二是在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切实提高了党组成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每季度对党员学习和参加组织生活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
  (2)未严格落实党内相关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建立了《市工信局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明确党组书记以及党组成员联系点,明确工作内容和任务。二是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组会议已纳入会议制度中。三是2022年12月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大会,在本单位通报了抓机关党建工作情况,并在门户网站党建专栏里进行公开。
  11.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还需加强,组织活动质量不高
  (1)支部学习形式单一,与业务结合不紧密。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支部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心工作和任务内容列入学习计划,以制度的形式保障学习内容的有效落实。二是将学习向支部延伸。党支部将煤化工的发展、中小企业专精特新等业务内容列入学习计划,并于3月30日邀请专家进行讲座。
  (2)支部组织生活会质效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2个在职党支部已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的意见>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二是党支部党员2022年发言材料全部经党支部书记签字审核把关。
  (3)支部定期通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未能有效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按季度组织召开党建工作督导调研座谈会,督导2个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进展情况、巡察整改完成情况和“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二是机关党委制定党支部规范化操作手册,统一党支部建设标准,加强支部对党员的管理教育。
  (4)支部补选委员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12月底,请机关工委讲师解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切实提高了党务工作者履职能力。二是开展了个别谈话。与换届不规范问题的直接责任人进行了个别谈话。
  (四)巡察、审计等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4.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及关于审计整改相关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二是认真制定《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关于整改落实巡察反馈意见的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夯实主体责任,全面抓好整改落实。同时,将方案及时报送市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巡察等相关部门审核把关,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三是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出具了《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建议》(鄂纪监派驻工信书(2023)1号),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并就驻在部门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派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中,强化日常监督。四是针对账实不符问题,已向市财政局发函,对部分账实不符问题进行核销。下一步,将继续通过走访调查等方式了解历史遗留资产情况,争取尽快全部核销。  
  三、深入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计划
  虽然我局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自治区党委、市委要求,在整改进度、整改质量和整改成效上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局党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进一步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决心和意志扎实持续推动整改工作,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以巡察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理论学习,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理解内涵,精准把握外延,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坚持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任务转化成推动各项工作的具体措施,引领新时代新征程我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强化责任担当,毫不放松扛牢巡察整改重大政治责任。进一步增强做好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政治责任感,继续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过硬的措施,始终做到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主动加强与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巡察办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加大统筹协调、工作调度和督促落实力度,有效传导责任压力,按要求报送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确保整改工作持续有力有效推进。
  (三)坚持紧盯不放,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后续巡察整改任务。坚持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对已经整改完成的事项,巩固提升整改效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长期坚持的事项,明确目标,紧盯不放、久久为功。对未完成整改的事项,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用力,不达目的决不收兵。坚持举一反三,把解决突出问题与提升治理能力结合起来,创新思路举措,补齐短板、堵塞漏洞,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四)注重标本兼治,抓好整改成果的巩固拓展和转化运用。聚焦“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推进巡察整改与“三个四”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与优化营商环境、招商引资、节能减排、园区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一体谋划、一体落实,对标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做出的部署要求,全面务实推进,抓好落地见效,努力形成以巡察整改带动全局发展的多赢效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8588130;电子邮箱ordos8588130@163.com。
  中共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