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各相关科室,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我市社会大局稳定,现就加强清明节期间相关工作通知如下,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一、 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近期,国内再现新冠肺炎本土病例,清明节期间人流量加大,疫情防控难度进一步加大。各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加强流动商贩管理,重点排查整治可能引发其他传染性疾病的贩卖野生动物违法行为。
二、 加强责任落实,务必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事故多发易发,各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要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职能职责实际加大巡查整治力度,落实好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把各项监管和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落实到底,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清明期间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强化工作力量,做好值班值守工作
各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要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一旦发生事故和紧急情况,要迅速反应、及时上报,科学应对、有效处置。
鄂尔多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