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条款内容 |
依据效力位阶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事项类别(法定公开、其他)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责任科室 |
对应职责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三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
基本信息 |
委领导 |
领导班子成员简历,照片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十九条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信息,行政机关应当公开。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 应当按照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信息:(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法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市国资委 |
法定公开 |
部门网站 |
√ |
办公室 |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等工作。 |
||
机关简介 |
市国资委职能职责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十九条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信息,行政机关应当公开。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 应当按照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信息:(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法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市国资委 |
法定公开 |
部门网站 |
√ |
办公室 |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等工作。 |
|||
科室职能 |
内设科室设置情况、职能职责,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十九条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信息,行政机关应当公开。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 应当按照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信息:(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法律 |
市国资委 |
法定公开 |
部门网站 |
√ |
办公室 |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等工作。 | ||||
财政预决算 | 部门预决算 |
市国资委委机关年度预决算公开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
第十九条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信息,行政机关应当公开。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 应当按照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信息:(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
法律 |
市财政局批复后20天内公开。 |
市国资委 |
法定公开 |
部门网站 |
√ |
办公室 |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等工作。 | ||
信息公开 | 政府网站工作年报 |
市国资委政府网站工作报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十九条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信息,行政机关应当公开。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 应当按照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信息:(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
法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市国资委 |
法定公开 |
部门网站 |
√ |
办公室 |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等工作。 | ||
政务信息公开年报 |
市国资委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年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十九条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信息,行政机关应当公开。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 应当按照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信息:(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
法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1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市国资委 |
法定公开 |
部门网站 |
√ |
办公室 |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等工作。 | |||
信息公开制度 |
国家,自治区,市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十九条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信息,行政机关应当公开。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 应当按照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信息:(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
法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市国资委 |
法定公开 |
部门网站 |
√ |
办公室 |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等工作。 | |||
政策文件 |
市国资委发布的政策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十九条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信息,行政机关应当公开。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 应当按照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信息:(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
法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3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市国资委 |
法定公开 |
部门网站 |
√ |
企业改革与政策法规科 |
研究提出国有资产监管体质和制度改革的政策建议。承担机关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法律事务工作。 | |||
政策解读 |
解读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并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视频等方式予以展现;解读材料页面提供关联政策文件的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十九条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信息,行政机关应当公开。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 应当按照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信息:(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
法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4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市国资委 |
法定公开 |
部门网站 |
√ |
企业改革与政策法规科 |
研究提出国有资产监管体质和制度改革的政策建议。承担机关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法律事务工作。 | |||
国资动态 | 国资动态信息更新 | 国资国企工作动态、国资国企新闻资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十九条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信息,行政机关应当公开。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 应当按照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信息:(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
法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市国资委 |
法定公开 |
部门网站 |
√ |
办公室 |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等工作。 | ||
权责清单 | 出资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审批 | 事项名称、事项类型、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 法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6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市国资委 |
法定公开 |
部门网站 |
√ |
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 | 按照管理权限,承担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外部董事、股权代表的管理工作。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提出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办法。调控所监管企业工作分配总体水平,提出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 | ||
出资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 | 事项名称、事项类型、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 法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市国资委 |
法定公开 |
部门网站 |
√ |
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 | 按照管理权限,承担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外部董事、股权代表的管理工作。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提出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办法。调控所监管企业工作分配总体水平,提出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