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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尔多斯市金融办2012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档来源:综合科

    发布时间:2020-02-28 19: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上报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通知》文件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鄂尔多斯市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鄂尔多斯市政府门户网站(www.ordos.gov.cn)上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鄂尔多斯市金融办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湘水明珠7楼,邮编:017000,电话:0477-8580995,传真:0477-8580997,电子邮箱:ordosjrb@163.com)。

      一、概述

      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办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及时、准确、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2年,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2年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政策法规、业务工作及其他。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在鄂尔多斯市政府门户网站(www.ordos.gov.cn)上公布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2年度我办没有接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我办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我办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申诉案件和提起行政诉讼事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也还是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机构和制度安排,确保工作有序开展;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使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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