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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尔多斯市金融办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档来源:综合科

    发布时间:2020-02-28 18:5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上报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通知》文件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鄂尔多斯市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鄂尔多斯市政府门户网站(www.ordos.gov.cn)上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鄂尔多斯市金融办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湘水明珠大酒店七楼,邮编:017000,电话:0477-8580995,传真:0477-8580997,电子邮箱:ordosjrb@163.com)。

          一、概述

         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办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及时、准确、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1年,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1年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政策法规、业务工作及其他。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在鄂尔多斯市政府门户网站(www.ordos.gov.cn)上公布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1年度我办没有接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我办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我办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申诉案件和提起行政诉讼事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1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进一步提高全办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好、抓实。二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强人员配置,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及时公开,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四是加强目标管理和督促力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实现用制度管人、约束人,推动全办政务公开工作整体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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