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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文档来源:综合科

    发布时间:2019-03-28 15:31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投诉举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附注等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市金融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办发〔2018〕32号)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府办发〔2018〕66号)等文件要求,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政策解读,积极为群众答疑解惑。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进展明显。现将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建立平台完善,内容规范的政府门户网站

      2018年,市金融办建立了门户网站,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平台建设,大力推进“五公开”,市金融办门户网站以信息公开栏目、互动交流栏目、服务指南作为公开核心功能,构建互联网+政务公开服务体系,将市金融办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政民互动平台。

      

     

      门户网站的建立,有效增加了主动公开效果,方便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切实发挥政府网站主流阵地作用。

      (二)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因人事调整变动,我办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明确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建立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负责人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具体负责编制、推进、协调、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三)及时更新完善信息,规范工作流程

      2018年,因办公场所搬迁,我办及时更新完善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梳理工作重点,完善工作机制,修订了依申请公开指南,优化依申请公开实效性,充分发挥公开作用,确保答复合法合规。

      (四)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

      利用 “鄂尔多斯市金融办”微信公众号(微信号:ordosjrb)发布信息,市金融办微信公众号涵盖金融资讯、金融政策等多个板块,发布工作动态、政策法规、金融服务等内容,进一步提高了信息的实用性,切实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五)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2018年市金融办制定印发了《鄂尔多斯市金融工作办公室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为重点、以深化金融改革为抓手,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突出重点,扎实打好防范金融风险和精准脱贫攻坚战,助力我市经济金融健康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市金融办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各类信息693条,其中政府信息293条,公开内容涉及我办工作动态、单位概况、部门文件、信息公告,单位地址、办公电话、领导分工、职能职责、服务指南等业务内容。

      (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工作

      严格执行和落实公文制发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由综合科负责公文制发和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工作,形成综合科、业务科室、办领导齐抓共管,逐件落实的工作机制。将公文制发和政府信息公开相融合,确保及时、高效主动发布政府信息。

      (二)加强对两类公司的结果公开

      我办在门户网站建立后,及时对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机构的经营许可办理结果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严格公开预决算

      市金融办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时在鄂尔多斯在线公开本单位预决算,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建立透明、公开的预决算公开体系,让人民群众最大限度的了解资金动向,促进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加强依法理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市金融办修订了依申请公开制度,并在门户网站进行发布。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办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投诉举报情况

      2018年,市金融办受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应对行政诉讼0起。未收到针对我办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和投诉。

      六、存在问题

      市金融办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虽取得了一定进展和良好成效,但与全面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要求,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的实际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三个不够”:一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范围不断扩大的同时,公开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二是少数干部职工的公开意识不强,与群众切身利益、方便群众办事、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具体,公开方式单一化、陈旧化。三是我办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力量薄弱、建设不够,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全面深化金融改革推向深入,对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但我办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和人员队伍力量薄弱不能满足形势发展需要,处理公开具体工作中复杂问题办法不多,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

      七、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受、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环节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工作统计和举报办理制度。不断推进市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建设。二是着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特别是在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加大推进权责清单、金融服务、金融管理、金融扶贫、农信社改制、县域金融工程试点、达旗两权抵押、民间借贷、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分条分块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市金融办门户网站已开设的栏目进行集中发布,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更好地服务于群众。三是大力拓宽公开载体。积极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加大以市金融办门户网站为核心的公开载体维护管理,健全信息发布更新机制,加大市金融办公众微信号等自媒体的应用,提升门户网站信息搜索等智能化水平,让社会公众能更加便捷获取市金融办公开信息。四是努力扩大公众参与。大力推进金融重要政策解读和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提高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可读性和权威性,加强重大金融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五是着力加强市金融办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实行全办报政务信息制度,确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高效。通过开展学习、参加培训等方式,切实提高全办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八、附注

      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信息公开年报栏目查阅。网站地址:

      (http://jrb.ordos.gov.cn/xxgk/xxgknb/)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市金融办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博宇盛大商业广场5层;邮政编码:017200;电话:0477-858099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