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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扶贫政策问答(六)

    文档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19-05-23 11:06

      扶贫政策问答(六)

      问: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全面深化京蒙扶贫协作三年行动框架协议》实施方案(2018—2020年)要求,如何开展产业扶贫?

      答:1、培育农牧业产业。立足贫困旗县的资源禀赋,打造带动能力强的肉牛、肉羊、生猪、家禽、饲草料、蔬菜、玉米、马铃薯等主导产业。集中帮扶资金,聚焦产业扶贫关键环节精准发力,共建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产业基地。实施“菜单式”扶贫,因地制宜发展优势特色种养殖业,实现对有劳动能力、有发展产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覆盖。加强贫困地区扶贫特色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打造信得过品牌。

      2、培育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支持和培育农牧业龙头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和专业种养大户等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完善减贫带贫机制,引导和支持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与旗县、苏木乡镇、嘎查村、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通过订单农牧业、土地托管、牲畜托养、土地草原经营权入股、帮扶资金折股量化分红等方式,推动产业扶贫项目可持续发展、实现贫困群众稳定增收。

      3、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广电商扶贫,拓宽特色产品在京销售渠道,加强与中国社会扶贫网、京东、阿里巴巴等网络平台及电商合作,推动具备条件的贫困村设立电商服务网点,提升特色农畜产品的外销能力。支持贫困旗县发展光伏扶贫产业项目,鼓励贫困村建设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重点扶持有条件旗县建设农牧业产业化示范园区,完善园区配套功能,发展农畜产品精深加工,通过用工和基地建设辐射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积极发展休闲农牧业和乡村牧区旅游,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长产业链条,增加产品附加值,强化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提升增收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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