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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贷款贴息工作情况的公示

    文档来源:金融发展科

    发布时间:2023-05-11 17:15

      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的通知》(鄂府发〔2022〕158号)《关于开展鄂尔多斯市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贷款利息补贴工作的通知》(鄂金办便函〔2023〕2号)文件要求,经全市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按属地自主申报,各旗区进行资格审核、第一次公示后,市政府金融办汇总、复核贴息金额后,征求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人民银行鄂尔多斯市中心支行、鄂尔多斯市银保监分局的意见,现对全市符合2022年第四季度经营性存量贷款利息补贴政策的生活性服务类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申报情况予以公示。
      符合贴息政策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共86家,贴息金额共计3977419.97元。公示期为2023年5月11日-5月1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拨打0477-8580998反馈意见。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3年5月11日
      附件:鄂尔多斯市生活性服务类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贷款贴息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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