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立法后调研座谈
文档来源:方金融监管科
发布时间:2023-08-16 08:05
根据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调研安排,8月16日,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就条例实施后立法情况在我市召开座谈会。市政府金融办地方金融监管科、金融发展科、东胜区金融办及地方金融组织代表及鄂尔多斯银行20余人参加此次调研座谈会。

调研组就我市地方金融组织业务发展情况、组织构架情况以及监管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进行现场交流,同时听取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亟需解决的诉求和对监管部门的意见建议。

市政府金融办地方金融监管科介绍我市地方金融组织行业基本情况运行情况。充分肯定我市地方金融组织在支农支小、融资融物、供应链融资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同时提到,我市地方金融组织存在人员流动大及监管力量不足等情况。
调研组表示,下一步,将针对此次调研收集的问题、意见、建议进行整理向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反馈,进一步完善、优化条例,更好地引导和促进地方金融组织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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