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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尔多斯市成功举办全市地方金融监管培训会

    文档来源:地方金融监管科

    发布时间:2020-11-16 09:34

      

    为深入学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强化地方金融组织日常监管,切实提高全市金融办干部职工监管业务水平,鄂尔多斯市金融办于11月12-13日举办了全市地方金融监管培训会,市、旗区两级金融办干部职工共68人参训。


       


      培训邀请《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的主要起草人,内蒙古大学法学院教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顾问吉雅老师,对《条例》的内容做了深入系统的解读和交流,让全体参训人员对《条例》有了全面的理解和认识,对市、旗区两级金融办下一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强化法治意识,提升日常监管水平,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培训邀请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监管一处、监管二处的业务骨干同志,就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交易场所等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管政策,向市、旗区金融办的干部职工做了全面讲解,大大提高了两级金融办对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工作思路和具体实操的理解和应用。


       

           

      培训结束后,鄂尔多斯市金融办党组书记、主任边子珍同志主持召开了全市金融办主任座谈会,听取了各旗区金融办主任关于2020年工作完成情况及2021年工作计划的汇报,并部署了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建勋同志出席座谈会并讲话,对市、旗区两级金融办的工作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从强学习、强监管、强服务、强创新、重总结五个方面对两级金融办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鼓励两级金融办干部职工,在《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出台的关键节点,认真干好本职工作,积极配合、共同发力,进一步强化金融办的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让全市金融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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