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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域金融面临“不对称”的难题

    文档来源:中国金融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9-08-07 14:34

      提及“三农”、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一般来说,会把其中原因之一归于供需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但笔者在县域调研中发现,县域金融所面临的“不对称”难题绝不只是金融供需双方的信息不对称。

      其一是县域政府部门与金融部门的“不对称”问题。笔者在某县调研时,该县政府农业部门的负责人大谈金融部门如何不作为的问题,尤其是谈及针对某个该县的农业龙头企业的金融需求,金融部门并未给予足够的重视,对该企业的贷款需求不予满足,等等。同时,在场的两家商业银行的代表却道出了不予贷款支持的真实缘由,原来该公司有近1000万元的贷款逾期近两年,而且,并没有归还贷款的意愿。由此可见,一方面是政府主管部门抱怨金融部门所谓“不作为”,另一方面是金融部门面临金融监管以及金融机构自身经营规范的要求,这种“不对称”导致的“冲突”并不少见。笔者曾经与一位县域政府的负责人交流金融支持产业发展的问题,该负责人直截了当地表达其看法,他认为,银行的不良贷款既然可以核销,就不是什么问题,就应该无条件地为地方企业发放贷款。

      可以说,相当一部分县域政府部门的负责人金融常识是欠缺的,而且,基于工作上的需要,经常会对县域金融机构“施压”,其非常关注银行的贷存比,凡是贷存比不高的金融机构经常会被县域政府的负责人“约谈”,质疑其是否尽责,甚至会威胁该金融机构的负责人,向其上级投诉,更换其岗位。

      其二是部分政策传导与市场实际情况的“不对称”问题。例如,农村“两权”抵押贷款政策在部分县域地区推动难度较大,其原因较多,即使确权颁证工作到位,场内交易完善,价格评估清晰,但由于目前很多农地的租金价格偏低,即使可以贷款,其基于流转土地经营权的贷款额度也上不去。从需求方角度来看,与其经过繁琐的手续获得这样的贷款,不如直接申请获得比此额度高的信用贷款;从供给方的角度来看,所谓“两权”抵押贷款,其作为抵押物的农地经营权是很难成为真正的有效“抵押物”的,也就是说,在很多地方,这种经营权很难流转起来,一旦出现贷款违约,金融供给方很难得到保障。同时,虽然有的地区政府设置了风险补偿金,一方面,这种风险补偿金完全到位的甚少;另一方面,出现了风险,所谓风险补偿金也很难覆盖相关风险,到最后,还是金融机构面临不良贷款的压力。

      诚然,很多政策落实都需要因地制宜,但由于在县域涉农部门较多,职能分工交叉,金融部门的实操限制与这些职能之间势必难于匹配,这导致既存在政策传导的效率问题,又可能造成与市场实际情况脱节。

      其三是金融供给方与需求方的切实需求“不对称”问题。这个方面并非表面的属性信息的“不对称”,而是供给方和需求方相互理解对方“逻辑”的错位导致的“不对称”。例如,银行机构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往往都在一年以内,而很多农业经营主体对这类资金的需求都在2-3年时间,究其原因,贷款需求主体并未意识到这是一种周转型的贷款,供给方也未对需求方特别强调,或者并未设计一个适合的信贷计划。再如,银行目前在线下贷款方面,无论是信贷额度还是贷款期限,大部分不够灵活,导致了需求主体的利息成本的“潜在增加”。“三农”和小微主体往往都缺乏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同时,更没有科学有效运用资金的能力,在信贷资金的获取上比较“粗放”。笔者遇到这样的情况很多,有些企业有资金需求,也符合银行放贷条件,一次性从银行拿到几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的贷款,但往往自身一次用不了这么多,放在公司的账上一放就是大半年,利息成本很高,但其并未意识到这是个问题,而银行本身也“乐得省事”,贷款发放了,任务完成了,缺乏为客户省钱的意识。

      上述发生在县域的与金融相关的“不对称”问题,也是困扰着县域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部分因素,笔者认为,这些“不对称”问题需要认真对待,逐一进行必要的修正和优化。简言之,金融服务“三农”和小微的发展需要各方的协同努力,更需要有共同的认知和目标,并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多赢生态,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促进县域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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